2022~2023宁波生育保险产假待遇和生育津贴标准
2026-01-30 14:49:10
宁波生育保险产假待遇:
正常分娩的,产后假不少于90天。
7个月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按正常分娩对待。
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15天。
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7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后假增加15天。
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后假20天至30天。
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后假50天。
宁波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
产假工资=用人单位全部参保职工前10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可享受的假期天数。
温馨提示: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按照国家、省、市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按国家规定,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