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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伤保险问答汇总
2026-01-27 09:01:12
武汉工伤保险有关停工停职、辅助器具有些什么、单位合并工伤保险的负责人等问题汇总。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时,工伤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回答: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非法用工单位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权益如何维护
回答:由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职工发生工伤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回答: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因工死亡职工,其近亲属可以按规定享受何种工伤保险待遇
回答:1.丧葬补助金;2.供养亲属抚恤金;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规定的辅助器具主要包括哪些
回答: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多久
回答: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谁负责
回答:用人单位。
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一共分为几级,最轻是几级,最重是几级
回答: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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