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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社保医疗比例是多少钱,江苏社保医保报销比例

2024-01-29 09:51:15

1. 江苏社保医保报销比例

一、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300元以下的,报销30%;

2、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

3、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三、二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5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四、三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1000元以下的,报销20%;

2、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45%;

3、10000元以上(不含)的,报销40%

2. 江苏社保医疗报销比例

2021年江苏医保报销范围,2021-2022年江苏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1江苏医保报销条件,2021-2022年江苏城乡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江苏医保报销起付线。江苏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规定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规定

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

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住院起付标准如下: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A1、离休干部及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3. 江苏医疗保险比例

以徐州为例。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后企业每人每月最低缴纳社会保险费(五险)928元,职工个人每月最低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328元。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最低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969元。

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规定:2018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9935元执行,下限按3125元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上限按19935元执行,下限按3360元执行。

扩展资料:

江苏省社保缴纳比例,由所在地实际情况为主。按照《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相关的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变。

继续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15个月的统筹地区,可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1个百分点,执行期限至2019年11月30日。

自2019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现行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至2018年底)在18至23个月统筹地区,可继续在规定费率基础上,下调20%。

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的统筹地区,可继续在规定费率基础上,下调50%;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下降到18个月以下的,可停止下调。

4. 江苏省职工医保缴费比例

2018年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   记者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以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间工资性收入总额为基数计算。所申报的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须经职工本人签名或按规定予以公示,接受个人监督。

日前,市人社局、财政局发出通知,启动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市区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劳务派遣和劳务代理的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均应按规定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2018年缴费基数上限暂为18171元/月,下限暂为3360元/月;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上限为18171元/月,下限为2940元/月;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为2940元/月至6057元/月之间分十档确定。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基数申报与医保缴费同时进行。

5. 江苏省医保报销比例

一、门诊报销比例规定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规定

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

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住院起付标准如下: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6. 江苏医保报销比例及相关政策

一、江苏省居民大额医保报销比例

1、3万元或以内:报销比例50%

2、3万元至8万元(含):报销比例60%

3、8万元至15万元(含):报销比例70%

4、15万元以上:报销比例80%

5、支付限额:一个结算年度不超过20万元。

二、职工大额医保报销比例

1.0-4万元以下报销85%

2.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

3.8万元以上报销报销95%

4.每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7. 江苏社保医保报销比例调整

城市医保报销比例: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8. 江苏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每个地区的医保缴费金额是不一样的,并不是全国统一的

2022江苏医保缴费标准

南京市对老年居民缴费标准是460元/人,其他居民560元/人,儿童250元/人。1.2022医保涨普通门诊报销提高

参保居民在一级及以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合规费用超过50元部分,可按50%比例报销。每年可报销60元。在统筹区内连续参保满3年后,报销比例提高到60%。

慢(特)病待遇提高

参保居民患有门诊慢(特)病种,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网上申报认定后,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带药处方量可延长到3个月。

住院待遇金额提高

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合规费用,年度最高支付15万元。

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超过16000元的,大病保险给予进一步保障,年度最高可支付50万元。

9. 江苏医保报销标准

门诊报销比例规定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2.

住院报销比例规定 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

10. 江苏社保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二、住院报销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大病补偿报销比例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四、住院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江苏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执行《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江苏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转诊规定

1、转本市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9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2、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按8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3、在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4、无转院证明的一律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江苏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11. 江苏省医保卡报销比例

2021年江苏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流程

  一、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二、住院报销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大病补偿报销比例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四、住院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江苏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执行《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江苏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转诊规定

  1、转本市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9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2、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按8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3、在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4、无转院证明的一律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江苏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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