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社保手术报销比例是多少,青岛医保报销比例怎么计算
1. 青岛医保报销比例怎么计算
报销范围
一、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大病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费用;
2.老年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3.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
4.符合要求的购药费用;
5.符合要求的住院费用。
二、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1.参保人患病所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
2.参保人患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治疗费;
3.使用“三个目录”内要求的药品、诊疗项目和设施且符合限定支付范围要求医疗费用。
三、城镇职工个人账户报销范围
1.定点药店购买零售药品;
2.一般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中个人自负部分。
2. 青岛医保报销比例怎么计算的
青岛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5000元以下部分
1、三级医疗机构报销20%;
2、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15%。
二、5000元至10000元部分
1、三级医疗机构报销10%;
2、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10%。
三、10000以上部分
不分医疗机构级别,统一报销10%。
注意事项: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若为独生子女结算时提高统筹比例5%。出院结算时是按照以上政策执行报销。
3. 青岛医保报销比例怎么计算出来的
以下内容供参考:1、住院押金、个人自付费用可以通过社保卡刷卡支付;2、住院报销的标准如下:(1)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是指统筹基金支付前先由个人帐户支付或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额度。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670元、84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立起付标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实行限额或者定额管理,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单独设立一次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医疗费限额为4万元。从第一次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发生之日起,满12个月为一个医疗年度。(2)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或者患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医疗费,在社会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分别负担:5000元以下部分,个人负担比例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12%、14%、16%;5000元至1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比例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10%、12%、14%;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10%;2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个人负担5%。其余部分由社会统筹基金负担。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的自负比例,减半执行。
4. 青岛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普通住院、外伤住院(无第三方责任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1000元、市外(省级)1000元。
大病医保(全年累积)起付线为1.2万元(1个医保年度只扣一次起付线)。
报销比例:
普通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55%、市外(省级)转诊:先自付10%,再55% 未转诊:先自付20%,再55%。
5. 青岛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意外身故按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10000元。意外伤害伤残按评残等级比例给付,10级按10%赔付,依次类推,最高不超过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助,低于100元以下的免赔,100元以上的按照100%给付,最高不超过5000元。意外伤害住院(照护)补贴,每天按照30元给付,每次或多次累计不超过180天。
6. 青岛住院报销比例怎么计算
青岛城镇职工门诊报销规定:
1、一个医保年度门诊报销限额:1600元;
2、报销比例:60%(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为70%);
3、在非本人定点社区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不予报销。
青岛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规定:在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30%。即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1200元以内的部分,报销30%。
青岛城镇职工医保门诊大病报销规定:
1、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670元,三级医院840元。
2、报销比例:社区定点医疗机构70%,定点医院50%;
3、实行记账管理的门诊大病费用,退休人员统筹支付范围内的自负比例按在职人员自付比例的50%执行。
4、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的门诊医疗费不单独设立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标准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5、在职的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患者,以及由定点医院实行年度费用包干管理的在职衰退型精神病患者,其统筹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自负比例,按照退休人员的标准执行。
青岛居民医保门诊大病报销规定:
1、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670元,三级医院840元。
2、报销比例:社区定点医疗机构75%,定点医院65%;
3、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部分不予支付。
4、少年儿童/大学生: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
5、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的门诊医疗费不单独设立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标准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7. 青岛医保统筹报销比例
我的回答是:
基本医疗保险
(1)成年居民一档:三级医院70%,二级医院80%,一级医院85%
(2)成年居民二档:三级医院55%,二级医院75%,一级医院85%
(3)少年儿童、大学生:三级医院80%,二级医院85%,一级医院90%
2、大病医疗
(1)成年居民一档:超限补助比例80%,大额补助65%。
(2)成年居民二档:超限补助比例80%,大额补助62%。
(3)少年儿童、大学生:超限补助比例85%,大额补助70%。
青岛医疗保险报销
二、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1、成年居民一档:50%;
2、成年居民二档:40%;
3、少年儿童:50%;
4、大学生:80%。
8. 青岛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青岛地区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300元以下的,报销30%;
2、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 .
3、2000元(不含)以 上的,报销50%。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
3、10000元(不含)以 上的,报销50%。
二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5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三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1000元以下的,报销20%;
2、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45%;
3、10000元以 上(不含)的,报销40%。
9. 青岛社保报销医疗费用比例
1、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
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3、二次报销比例
“二次报销”后还可能有“再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4、报销额度
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其基本医保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2万元,大病保险的支付限额为25万元。因此,参保者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
10. 青岛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1、门诊报销
新农合在村卫生室就诊可以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镇卫生院就诊可以报销40%,就诊的检查费和手术费限额50元,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分别是30%和20%,处方药限额是200元。
看起来门诊报销的钱并不多,但近两年,很多以前不包含的慢性病,现在都可以通过门诊报销了,比如说哮喘、高血压、糖尿病等,需要持续不断的用药,治疗费用很高,新农合可以报销50%-90%。
2、住院报销
住院报销的比例会高一些,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是60%,二三级医院分别是40%和30%。比如生孩子,用新农合就能报销一半的费用。
另外,60周岁以上的老人,在卫生院住院,会有相应的补偿,一般是每天10元,最高可以补偿200元。住院报销也有限额,各类检查每次的限额是200元,手术费限额1000元。
如果是小病,建议尽量在小医院就诊,医院越好,报销越少,不过,也要综合评估一下医疗条件。
3、大病报销
新农合的大病补偿实行的是分段补偿,5000-1万元,补偿65%,1-1.8万,补偿70%。另外,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每年补偿限额是1.1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