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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社保户籍变更,青岛市社保户籍变更手续
1. 青岛市社保户籍变更手续
青岛市区迁移户口需要的办理证件及材料如下:《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份,出具单位:公安)《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承租公房证明》(1份,出具单位:国土)《结婚证》(1份,出具单位:民政)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1份,出具单位:公安、司法鉴定、法院、档案)迁入地户主(包括房屋承租人或产权人)书面申请(1份,出具单位:个人)其他所需材料(1份,出具单位:相关单位和个人)。以上信息来源于青岛公安网有关市区户口迁移规定,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咨询。
2. 青岛市社保户籍变更手续办理
在青岛报完户口的孩子还能改名。需要带着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 青岛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在哪里
地址是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鞍山二路62号。
4. 青岛社保迁移手续
你问的这个事我办过,带上身份证和社保卡或者养老手册,到黄岛社保部门合并。
5. 青岛社保落户
青岛市落户要在青岛市买90平方以上的房子或大学本科学历或交10年以上社保。
6. 青岛市社保户籍变更手续怎么办理
外地社保转入青岛,只需要申请人携带《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青岛社保机构提出医疗保险转入申请即可。
办理材料:
1、《参保凭证》;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青岛社保机构提出医疗保险转入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并对资料进行详细审核;
3、审核完成后,与该职工原参保地联系将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入我市;
4、参保职工异地医疗账户有余额的,一并转入我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7. 青岛市社保调整
山东省社保基数的调整时间大概在每年的六月底七月初,像青岛、济南、淄博、济宁等市都是在七月初进行调整。社保基数就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在自然月的月均工资进行指定的,并且在不同的地区都会设有社保基数上限和社保基数下限,具体数值要看各地社保局的规定。
8. 青岛社保关系转移如何办理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达到职保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衔接手续。
其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原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有关权益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二是不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职保有关权益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以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制度衔接手续。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其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9. 青岛市社保转移咨询电话
哦,可以回原单位办理转移,不需要本人去,你先在本地的单位拿上转移的5联单,上面有转入单位盖章和金额转入社保机构盖章,你盖好了以后让人拿到你原来的单位盖公章,再盖那边社保机构的章,然后打出帐户清单乐,你拿上帐户清单和剩余的转移单应该是剩2联了,回来给你们单位的人事专员就可以了,欠的十几个月在现在单位可以补缴,转移过来还要你的人事档案,你要一并准备好
10. 青岛市社保户籍变更手续流程
青岛办理社保卡只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前往社保卡指定合作银行提出申请,申请通过之后就可以等领卡了。
办理材料
一、本人办理:
①青岛户籍居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③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二、机构代领:
代办机构须根据发卡银行规定提供单位介绍信、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申领人员有效证件复印件 (或影印件)和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①搜索青岛市社会保障卡;
②点击“网上办事”;
③点击个人申领社保卡;
④申领后选择邮寄或取卡网点;
④领取社保卡后自行激活。
现场办理
1.青岛人办理流程:
①带齐上述材料到指定合作银行发起申请;
②申请受理后银行开始制卡;
③申领后7个工作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约定的发卡银行网点领卡。
(即时制卡的网点办理当场可取,激活即可使用。)
2.华侨、港澳台居民办理流程:
①申领前,应携带申领本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②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信息确认;
③然后到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11. 青岛市户口迁移手续
夫妻之间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学龄前儿童投靠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已婚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1、被投靠人申请;
2、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3、被投靠人和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4、被投靠人和投靠人居民身份证;
5、亲属关系凭证;
6、已婚成年子女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7、达到法定婚龄未婚子女的未婚声明;
8、一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标准照片。
扩展资料:
办理时限及要求:
公安机关受理户口登记事项,应当及时审查、核验申报人提交的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章。
公民办理户口登记、变更或者更正事项,所持自有凭证材料能够证实申请事项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认可,不得向申报人索取无关的证明材料;
公民所持材料不能够证实所申请事项,受理部门可以通过公安机关内部信息系统或者专网核查,或者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系统核查的,不得向申报人索取;
公民所持材料不能够证实所申请事项,且公安机关受理部门无法通过信息核查的,可以要求申报人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提供。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政务网-关于印发《青岛市公安局市内户口迁移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