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于2006年签订了离婚协议,并领取了离婚证。协议中就小孩抚养,提到,小孩由他抚养,我支付生活费。我离婚后每年领取的住房公积金给小孩,在小孩未成年期间暂由他(前夫)保管。我离婚后除300元现金,无任何财产,一直无住房,在外租房,经济条件只能维持基本生活。我离婚后也未将领取的住房公积金交给前夫。而前夫现在的有住房,已另结婚,并已买私家车。请问,过了3年我现在可以以“赠与合同撤消权”,起诉撤消我的住房公积金给小孩这条吗? |
我和前夫于2006年签订了离婚协议,并领取了离婚证。协议中就小孩抚养,提到,小孩由他抚养,我支付生活费。我离婚后每年领取的住房公积金给小孩,在小孩未成年期间暂由他(前夫)保管。我离婚后除300元现金,无任何财产,一直无住房,在外租房,经济条件只能维持基本生活。我离婚后也未将领取的住房公积金交给前夫。而前夫现在的有住房,已另结婚,并已买私家车。请问,过了3年我现在可以以“赠与合同撤消权”,起诉撤消我的住房公积金给小孩这条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