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出新规 免税缴存额为1090元 摘自——《信息时报》2007-6-11 9:44:58 2007年广州市公积金缴存规定将于 新规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2006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3027元×5=15135元,其中超过3倍9081元的部分要缴税。而且,缴存最低比例从上年度的7%降为5%,最高封顶仍为20%,但最高免税额度为12%。广州社会院科研处彭澎表示,公积金调整对高收入人群影响较大,主要防止通过高额缴纳公积金进行逃税,而且相对而言,选择12%会比20%更划算。 基数 缴存最高基数比去年升1035元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介绍,广州定于今年6月至7月对2007年住房公积金年度(即 据了解,上年度缴存基数封顶为14100元,本年度的封顶基数对年薪超18万元的人才有影响。 新规与上年度不同的是,缴存基数超过广州统计部门公布的2006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倍的,也就是缴存基数超过3027元×3=9081元,就要对超出部分进行纳税。免税基数封顶,对年薪超11万元的较高收入人群有影响,年薪低于该数目的职工不会受到影响。 此外,缴存基数低于或等于广州现行最低工资标准780元的职工,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部分可以不缴存。 比例 免税最高单方每月可缴1090元 去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公积金缴存比例超12%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广州已开始2006年住房公积金年度(即 按照最高免税基数9081元计算,最高单方免税缴存数为9081×12%约等于1090元。由于上年度没有划分纳税界限,按照上年度最高缴存基数和最高缴存计算,上年度最高单方免税缴存公积金数则可达2820元,比2007年度要高出1730元。 上年度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最低比例为7%,今年度比例降为5%,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整数。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需按现行政策文件要求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再进行缴存额调整。 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缴存额后,应以一定的方式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职工缴存个人部分免缴确定后,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影响 防止高收入人群借缴存公积金逃税 广州社会院科研处彭澎表示,此次公积金的调整对高收入人群的影响较大,主要防止高收入群体通过高额缴纳公积金进行逃税。据介绍,广州平均工资超过9081元的人群并非绝大部分,因此征税避免高收入人群通过公积金缴交避税很必要。 按照新规,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教授杨卫华认为,如果选择20%缴存比例,实际上就是税后再交8%公积金,因此选20%进行避税没有意义,相比选择12%更划算。 由于新规偏向于降低公积金的缴存数目,有市民担心影响已经用公积金购房的房贷。对此,亿达按揭工作人员解释,目前公积金是由已申请使用的市民,每半年从银行提取1次进行还贷,不存在如因每月缴纳数额下降而延长还贷期等影响,只是每半年从银行中提取公积金数可能下降。此外,公积金缴存“缩水”对尚未用公积金购房的市民来说,可能会影响能贷款的最高额度。 案例解读 而如果公积金免税缴存比例由20%降低到12%, 缴存基数封顶为2006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15135元 缴存基数超过2006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倍的部分必须纳税 缴存比例最低降为5%,封顶为20%,免税额度为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