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含社保,江苏常州最低保障工资是多少
1. 江苏常州最低保障工资是多少
一、2022年江苏省南京市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1、全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030元/月。
2、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2倍、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3倍调整(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每月按低保标准20%增发集中供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同步提高。
二、2022年江苏省南通市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1、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780元/人/月。
2、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040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2025元/人/月(启东市、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1885元/人/月(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
三、2022年江苏省常州市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1、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000元/人/月。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每人每月1945元执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300元。照料护理标准为全护理300元、半护理200元、全自理200元。
四、2022年江苏省扬州市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1、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月人均770元。
2、各地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
以上是2022年江苏省4市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介绍
2. 常州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保吗
常州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一类标准,由原来的1890元/月上调到2020元/月,增加130元;常州金坛区、溧阳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二类标准,由原来的1720元/月上调到1830元/月,增加110元。
常州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一类标准,由原来的17元/小时上调到18.5元/小时;常州金坛区、溧阳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二类标准,由原来的15.5元/小时上调到16.5元/小时。
3. 常州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是多少钱
本市户籍在当地实际居住15年年以上、年满70周岁以上、本人无政府或单位发放的生活养老待遇的,且其家庭子女(指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儿子、儿媳、未出嫁的女儿、入赘女婿)均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可申请享受政府发放的高龄养老补贴。现市区高龄补贴标准为每月60元。1996年决定进一步扩大高龄老人享受优抚待遇的范围,从1996年起除了百岁以上老人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贴外,首次将90到99周岁的老年人也划入长寿补贴范围,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的生活补贴。各地百岁老人补贴不同,最低为100元,部分发达城市110元---200元之间。
4. 江苏省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公积金基数下限常州市区为960元,相应地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为192元。也就是说按照最低960的标准,你要承担192元,公司承担192元,你的公积金账户每月实际存入384元。
5. 常州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
武进区属于常州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7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5.5元。
附:江苏省人社厅12月19日发布消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770元,增加140元;二类地区1600元,增加140元;三类地区1400元,增加1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5.5元;二类地区14元;三类地区12元。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执法、法例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
南京市区、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常州市区、苏州市区、吴江市、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南通市区、启东市、通州市、海门市、镇江市区、泰州市区。
6. 常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常州社保最低交多少一个月?这个问题首先要说的在企业工作劳动者交纳的五险一金俗称社保金与灵活就业人员交纳的方式是不一样的,但交费的基数按最低标准交纳社保金基数标准是一样的,按2021年上半年最低交费基数是3368元,下半年调整为4350元。按常州市核定的比例交纳社保金。
7. 常州最低保底工资是多少
其他省市暂且不说,我们仅针对江苏省的情况解读一下:
第一个,丧葬补助金
根据《办法》,丧葬补助金新标准,是按照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我们查阅了数据,2020年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个月4425元。也即是说,江苏省2021年9月1日以后,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是8850元。
但是在此之前,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是6000元,从2012年3月开始实施的,依据是江苏省人社厅公布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
第二个是抚恤金
2021年9月1日后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去世时江苏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在职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数来确定发放月数。
第一个,根据缴费年限来定最高发放月数,最低9个月,缴费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一年,多发一个月,上限最高24个月。
第二个,根据领取基本养老金年数扣减,每多领一年,减少一个月,但是依然保底9个月。
也就说,企业退休人员2021年9月1日以后去世的,其2021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最少是4425*9=39825元、最高是4425*24=106200元。
而2021年9月1日之前去世的,规则是不一样的,根据地区划分3个档次,最低1.4万,最高1.6万: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标准为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为16000元;南通、扬州、泰州1500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14000元。
这样一算,新的抚恤金标准比之前的一次性抚恤金高了两三倍,若是按照上限,则是高了五六倍。
第三,直系亲属发放救济费
按照新的《办法》的理解,给直系亲属发放的救济费可能没有了。但是根据江苏的意见:
2021年9月1日前,已按江苏省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抚恤待遇政策领取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人员,继续领取定期救济费至丧失领取条件止。
我们正好了解过这个政策:
根据江苏关于调整企业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计发基数的通知——
供养一人的,定期救济费发放计发基数的20%,一次性救济费发计发基数的6倍。
供养两人的,定期救济费发放计发基数的30%,一次性救济费发计发基数的9倍。
供养三人及以上的,定期救济费发放计发基数的40%,一次性救济费发计发基数的12倍。
8. 常州最低基本工资标准
2022月缴存额上限为7392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8元。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最高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常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常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0871元,确定2022年度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0800元。
月平均工资高于30800元的按30800元作为缴存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30800元的,缴存基数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作为缴存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全省各类地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按目前江苏省各类地区最低标准,确定今年的下限为2280元。
9. 常州最低保障工资多少钱一个月
对于城乡低保户和特困人员,国家实行社会救助,每月都会发放一定的生活费,费用标准每年都是不同的。
2021年江苏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各地都是不同的。一般来说,低保标准少则六七百一月,多则一千多元一月;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上都上了一千多元一月,有的地方甚至达到两千多。具体标准是多少,以当地政府公布的标准为准。
1、2021年南京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3日发布的《南京市民政局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宁民规〔2021〕1号)文件,新标准从7月份开始执行。
2021年南京市低保标准:985元/月。
2021年南京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按低保标准的2倍调整,农村按低保标准的1.3倍调整。
2、2021年徐州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孤儿、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徐政办发〔2021〕52号)文件,从2021年7月1日起调整。
2021年徐州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70元。
2021年徐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579元(基本生活费938元,护理费641元)。
3、2021年常州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17日发布的《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2021年7月1日起调整)和2021年6月29日发布的《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从2021年7月1日起调整)文件。
2021年常州市低保标准:940元/人/月。
2021年常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城市每人每月1945元,农村每人每月1222元;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300元、半护理200元、全自理200元。
4、2021年苏州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17日发布的《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苏府办〔2021〕125号)文件,从2021年7月1日起调整。
2021年苏州市低保标准:1095元/月。
2021年苏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1533元/月;照料护理标准,按照不低于200元/月(全自理)、600元/月(半护理)、1200元/月(全护理)分档确定。
5、2021年南通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9日发布的《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通政办发〔2021〕39号)文件,从2021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21年南通市低保标准:750元/人·月。
2021年南通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通州区、崇川区、海门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苏锡通园区城市2025元/人·月、农村1040元/人·月,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城市1795元/人·月、农村975元/人·月,启东市城市2025元/人·月、农村1010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分散供养,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不低于低保标准40%、20%、10%。
6、2021年镇江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07月06日镇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我市调整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一文,自7月1日起,镇江市调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标准。
2021年镇江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820元。
2021年镇江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农村每人每月1070元,城市在原基础上增加每人每月5元;照料护理标准,自10月1日起,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每人每月100元、400元、600元。
7、2021年泰州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8日发布的《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2021年泰州市低保标准:740元/人?月。
2021年泰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补贴,全护理不低于500元/人?月,半护理不低于250元/人?月,70岁以上全自理不低于10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