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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社保保险上限,南通社保基数上限

    1. 南通社保基数上限

    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南通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机制的通知》,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待遇确定机制、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保险补缴政策等内容做了完善。

    从2020年1月1日起,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统一设定为100元、500元、9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7个档次;鼓励城乡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一年,领取待遇时每月加发2%的基础养老金;市区年满65-74周岁、75周岁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分别高于各区标准5元、10元。文件同时明确,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在2020年底前,凡具有本市市区户籍的年满60周岁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可通过一次性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至领取待遇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从补缴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2. 南通社保基数上限调整

    2021年12月10日,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21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消息,市区各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月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从之前最高不超过25000元调整至最高不超过2800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调整单位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人员。

    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由单位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14%部分)仍参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单位和职工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月缴存额应分别四舍五入精确到元。对仍未为部分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单位,单位在办理调整时,可一并为这部分职工办理汇补缴手续。

    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对于历年未按规定调整而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单位在调整时应作一次性补缴。

    调整后的缴存月工资基数不低于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的,可直接到承办银行网点或登录单位网厅办理基数调整手续。调整后的缴存月工资基数低于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的,须向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支机构提交职工工资明细等证明材料,经审核后到承办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调整手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各单位在调整缴存基数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可拨打0513-12329、各分支机构联系电话,或者登录南通住房公积金网 www.ntgjj.com 留言咨询。单位办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应为所有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关联银行卡业务,并及时进行单位及职工个人缴存登记信息核对和变更登记工作。本次调整通知中未涉及的内容,仍执行原规定。

    3. 南通社保基数上下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明确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11月30日,江苏省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就此进行了解读。

    4. 南通社保缴费基数上限

    2021年江苏省南通市灵活人员缴费标准: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可在上下限(含上下限)范围内任选一个数额。一般默认下限为缴费基数。如需提高基数,在参保缴费时自行申报。

    (2021.07-2021.12上限标准20586元,下限标准3800元。)

    5. 南通社保基数上限300%

    2021-2022年度南通社保缴纳城镇职工比例和基数

    (一)2021年7月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

    (二)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2021年7月,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2022年度南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一)缴费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包括在本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2.持我市居住证或暂住证居民,在外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意愿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凭居住证或满三个月的暂住证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集中缴费期

    2021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其中:在市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册学生缴费期限为9月1日至12月20日,其他居民为11月1日至12月20日。

    (三)缴费标准

    1.全市成年居民、老年居民个人缴纳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9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2.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非大中专院校和中职教育学生)、在托幼儿及其他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纳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9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3.全市大中专院校(含中职教育)学生,个人缴纳3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贴11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四)待遇享受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五)享受的待遇

    正常参保缴费后,可以按政策享受以下医疗保障待遇:

    1.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2.享受“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3.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

    4.享受国家谈判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医疗待遇;

    5.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6.享受大病保险医疗待遇;

    7.医疗救助人员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三、2021-2022年度南通城乡

    6. 南通社保最高基数

    社保不再执行减免后,各地陆续公布了2021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和标准。

      7月开始,有哪些城市执行了新的社保基数?从目前公布的情况看,大部分城市都上调了社保、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或下限,但缴存比例维持不变。

      而日前不少小伙伴千呼万唤的南通社保缴费基数,也终于有消息了!一起来看看南通调整基数后的社保费用变化情况吧!

      可以看到,南通社保费用在调基之后的变化:

      在2021年1月份,社保费用是1235.62元,个人需要缴纳363.64元。

      在2021年7月份,由于南通社保基数调整,按照最低缴纳基数为3800元计算,社保费用是1400.40元,其中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409.00元。

      总结:7月起,如果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计算的话,南通单位缴费部分增加119.42元,个人缴费部分增加45.36元,总计增加164.38元!

    7. 南通社保工资基数

    一.南通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

      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确定为:企业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按19335元执行,下限不作调整仍按3368元执行。

      二.南通2020年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8% ;单位19% 。

      医疗保险:个人7% ;单位2% 。

      工伤保险:个人不交;单位0.8% 、1.2% 、1.7% 、2.1% 、2.5% 、2.9% 、3.1%、3.3% 。

      失业保险:个人0.5% ;单位1% 。

      生育保险:个人不交;单位0.5% 。

    8. 南通的社保基数

    1.按所选缴费档次对应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一般默认最低档次缴费基数。如需提档缴费,可自行选档。

    3.最低缴费标准(即选择最低档基数)

    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3368*20%=673.60元/月

    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3800*20%=760元/月

    9. 南通最低社保基数2020年

    2020-2021年南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方式、基数、年限

    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应当按其缴费基数8%的比例,在职职工应当按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

    1、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收入;

    2、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工资收入高于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3、低于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城镇居民

    1、男60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居民,个人缴纳320元,财政补助680元;

    2、18周岁及以上,男59周岁、女49周岁及以下的非职工居民,个人缴纳530元,财政补助470元;

    3、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纳110元,财政补助540元。

    注: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中均含10元和40元的大病保险资金。

    4、低保家庭成员、特困家庭成员和1—2级重残人员,个人不需要缴费,由财政全额承担。

    缴费年限

    南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达15年以上,退休(职)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缴费方式

    单位与个人相结合缴交:

    由单位与员工负责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与员工按各自承担比例相结合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10. 南通社保基数最高多少

    社保缴费是以当地当年社平工资数额,为基数换算的,因此不知当地社平工资(社保缴费基数)、不知你如何选择缴费比例(档次),是不会知道应该缴费多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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