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基数调整通知,北京社会保险基数调整
1. 北京社会保险基数调整
北京2022年7月社保缴费基数会调整。每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是一个社保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是按上一个社保年度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度调整的,而每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都会有变化,所以,社保缴费基数会有调整。缴纳基数决定每个人的缴纳费用,一般来说,工资高缴费就多。
2. 北京社保基数调整规则
2022年7月起,个人社保缴费将按新标准扣款(自8月起开始执行扣款),请在四达人才参保的客户保证扣款银行卡内的余额充足,以免影响您正常参保。
根据最新政策,原5360、8847两档变更为三档:
原基数5360档变为5869档,缴纳社保金额为1753.29元/月;
原基数8847档保持不变,缴存金额变为2378.68元/月;
6月提交申请将缴费档次变为高档的客户,变为10628档,缴存金额为2752.68元/月。
3. 北京社保基数如何调整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
二、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精神,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
三、考虑2020年受疫情影响月缴费基数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标准,为适当减缓增幅,按照国家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
四、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金额。
4. 北京社会保险基数调整最新消息
(一)职工
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3613元-26541元
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
按基数下限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78.08元;个人:289.04元;合计:867.12元
按基数上限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226.56元;个人:2123.28元;合计:6369.84元
(二)机关单位
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4713元-26541元
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
按基数下限最低缴费金额:单位:754.08元;个人:377.04元;合计:1131.12元
按基数上限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226.56元;个人:2123.28元;合计:6369.84元
2020年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16%;
个人:8%。
5. 北京社保基数何时调整
2022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的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7月20日。
6月11日至7月20日,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合并申报2022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申报完成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把相关数据送传给税务部门、医保部门与公积金部门。
用人单位需要以职工2021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2年度“五险一金”的缴费工资依据。申报录入时,不做上下限的限制。后期核定时,系统会自动按照本市“五险一金”的上下限要求分别核定。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不得瞒报、漏报。如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缴费工资,将自2022年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22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在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经(代)办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也须在6月11日起到7月20日期间,申报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周期。
参保人可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在线办理;也可到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或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申报。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上下限之间自由选择,缴费周期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缴费。
如果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参保人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将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周期为按月缴费。
6. 北京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是灵活就业社保缴费基数是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缴费基数,5360。灵活就业保险缴费标准是,养老保险缴费每人每月是1072元,医疗保险缴费每人每月是460.96元,失业保险缴费每人每月是53.6元,缴费基数是最低档次。
7. 北京社会保险基数调整了吗
一、2020年12月31日前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及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50元;申请老年保障的人员福利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65元。
三、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不计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家庭收入核定。已经领取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的人员,其中每人每月200元的福利养老金暂不计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家庭收入核定。
8. 北京社会保险基数调整时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市退休人员2021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经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2020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已办理退休(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手续的人员,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三)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在5786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
月养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其中,调整前月养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按绝对额增加20元养老金后(不含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调整金额),低于5841(5786+55)元的,补足到5841元。
(四)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五)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5元。
(六)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20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缴费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七)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按照本条第(五)款、第(六)款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四、其他问题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按照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1〕74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正常事业费的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已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仍执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5号)的规定。
9. 北京社保基数变动
今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时间是七月份,往上调整社保所每年的七月份都在都会调整一回,北京市社保所一直都是这样统一调整,咱们这个都是联网的,一调整都调整,不调整就不调整,一般每年的七月份左右都得调整,就是七月份吧,就这个月开始调整的,今年上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