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减少手续流程,苏州园区社保转移流程
1. 苏州园区社保转移流程
你到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到吴中区,那么工作人员就会帮你打印一份《苏州市跨统筹地区养老保险转移单》和《苏州市跨统筹区医疗保险转移单》,上面有你的缴费年限及转移金额明细。
原因是园区实行公积金制度,A类公积金是包括住房公积金的,所以办理转移时会计算出社会保险的份额进行转移。你只要把园区出来的转移单交给吴中区社保局就可以接上去了。如果是B类,按正常转移手续办理养老、医疗转移即可。
2. 苏州园区社保转移流程图
苏州社保可以转移到外省
一、办理转移所需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
2、经转出单位盖章、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异地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接收函(包含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全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开户银行的全称与账号等内容)
二、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持上述材料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①核对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打印《苏州市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②核对医疗保险缴费情况,打印《苏州市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并对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清算(超支部分由个人补足)
③审核无误后在上述打印表上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转移基金:
①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应按规定转移基金
=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1998年1月1日起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本息,其中计入个人账户中的本结息期储存额不计息。
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应转养老保险基金划入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江苏省内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应转基金由各地社保经办机构按季结算
②医保个人账户有实际结余额的,可将结余金额随同转移,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应转基金划入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无法转移的,可将其实际结余额一次性结付给参保人员本人。
三、注意事项
1、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2、为了便于衔接,可先由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转移联系函
3、参保人员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历年缴费基数、月数在转移表上单列;其中跨省转移的,还须按规定转移基金(个人缴费部分)。参保人员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视同缴费记录不作转移
4.办妥异地转移手续后,参保人员在苏州市的社会保险关系终止
扩展资料:
一、医保费用征缴:
1、工资发放明细表
2、《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
3、医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缴费核定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审核参保单位填报的缴费申报核定表格及有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办理参保人员核定或增减手续。
2、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缴费申报和核定情况,为新增参保人员及时记录参保时间、当期缴费工资等信息。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参保单位申报情况核定当期缴费基数。
3、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核定的参保单位当期缴费基数、缴费费率计算应缴数额,并打印出《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反馈申报单位,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征收。
三、补缴欠费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①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②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③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④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4、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5、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社会医疗保险
3. 苏州园区社保转移流程及时间
社保可以申请转移。
社保转移相关规定如下,办理方式及应备文件:
本人柜面办理应备文件:
社保合同变更申请书(客户信息变更类);
投保人身份证件。
委托业务员前往客服中心办理应备文件:
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客户信息变更类);
授权委托书;
投保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代办人身份证件。
4.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转入流程
由于苏州各区社保尚未统一,但社保号是唯一的,所以必须先在园区办社保转出手续,吴中社保才能办理续保转入手续。
首先凭凭公积金卡(在苏州市民A卡上),身份证、园区离职证明到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2楼 )打印区外转移联系单申请转出,如果没有欠交费,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予以盖章放行。
将转出资料给吴中所在公司人事部门统一办理社保转入手续。
或者自己持吴中区劳务合同和园区社保转出资料到吴中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吴中开发区天灵路98号(吴中汽车站南300米) 电话:, )办理社保转入手续。
这样市民A卡上的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关系就转移完成了。扩展资料:社保异地转移流程1.参保人员在异地就业按照规定建立社保关系与缴费后,需要由用人单位或者参保人员向异地这包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书面申请。
2.审核转移接续申请新参保机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需要性元参保人员社保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兵提供相关信息;对于不符合异地接续条件的,需要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作出书面说明。
3.原社保所在经办机构在接收同意接收函以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相关异地转接手续。
4.新参保经办机构在受到原参保人社保关系几资金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 苏州新区转园区社保流程
职工调动工作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可按规定随同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
1、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
2、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当从某单位辞职后,只需该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保关系自动转入新单位。
6. 苏州市区社保转移到园区需要办
社保转移不一定要本人去,可以委托别人进行办理,需要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资料齐全。
二、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需要在新就业地重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7. 苏州市工业园区社保如何转移
凭户口办转移证明→输入住址→输入身份证号→输入社保卡号→输入密码,确认。
8. 苏州园区社保怎么转移
苏州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1、参保人员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经转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以下简称《转移单》),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核对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后,在《转移单》上盖章确认。
2、从开通“网上申报人员增减业务”的单位转出的职工,其《转移单》由转出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并盖章、经本人签字后即可生效,不必再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上述转移手续。
3、参保人员重新就业后,将《转移单》、《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交转入单位,由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持上述材料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1)核对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打印《苏州市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2)核对医疗保险缴费情况,打印《苏州市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并对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清算(超支部分由个人补足)。
(3)审核无误后在上述打印表上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转移基金:
(1)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应按规定转移基金,转移数额为: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1998年1月1日起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本息,其中计入个人账户中的本结息期储存额不计息。
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应转养老保险基金划入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江苏省内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应转基金由各地社保经办机构按季结算。
(2)医保个人账户有实际结余额的,可将结余金额随同转移,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应转基金划入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无法转移的,可将其实际结余额一次性结付给参保人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