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转移能网上转移吗,苏州社保可以网上转移么
1. 苏州社保可以网上转移么
一、社保关系从苏州转往外地办理对象:从苏州市(含所辖各市、区)流动至外地,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参保人员。
二、报送材料: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2.经转出单位盖章、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异地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接收函”(包含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全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开户银行的全称与账号等内容)。
三、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持上述材料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①核对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打印《苏州市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②核对医疗保险缴费情况,打印《苏州市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并对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清算(超支部分由个人补足);③审核无误后在上述打印表上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转移基金:①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应按规定转移基金,转移数额为: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1998年1月1日起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本息,其中计入个人账户中的本结息期储存额不计息。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应转养老保险基金划入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江苏省内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应转基金由各地社保经办机构按季结算。②医保个人账户有实际结余额的,可将结余金额随同转移,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应转基金划入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无法转移的,可将其实际结余额一次性结付给参保人员本人。
四、注意事项:
1.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2.为了便于衔接,可先由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转移联系函”。
3.参保人员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历年缴费基数、月数在转移表上单列;其中跨省转移的,还须按规定转移基金(个人缴费部分)。参保人员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视同缴费记录不作转移。
4.办妥异地转移手续后,参保人员在苏州市的社会保险关系终止。五、社保关系转移后是否可以补缴,建议具体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希望您继续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2. 苏州省内社保转移
苏州市市区统筹范围(市本级、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新区)参保人员社保关系从市区统筹范围转出程序如下:
1.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填写《苏州市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超支使用的,应先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办妥参保手续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苏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
3. 社保转移 苏州
苏州社保转移到成都是可以的,现在转移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是相当的方便了,自己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一个12333APP就可以自己在手机上操作了,另外就是转入地也就是成都的社会养老保险要正常在交才可以,希望对你有用,望采纳,感谢支持
4. 苏州市内社保转移
三、办理程序 1.职工于流动当月底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核对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并打印本结息年度已实现的缴费记录明细清单后,在《转移单》上盖章。
②从市区统筹范围转往外地 一、报送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
2.经转出单位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异地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3.按规定需转移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的,还须提供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全称、地址、邮编及开户银行的全称与帐号。 二、办理程序 1.职工于转移当月底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①查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记载情况以及历期个人帐户对帐单是否按规定由本人签字,同时打印《苏州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省内转移情况表》或《苏州市跨省(市)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清单》;
5. 苏州社保可以网上转移么嘛
1:打开手机上的微信;进入后点击我,点击支付;进入支付界面后,点击“城市服务”;
2、然后点击“社保”;进入社保页面后,点击“电子社保卡(人社部)”;
3、选择点击“卡面服务”;
4、点击“社保关系转移”;点击“社保转移申请”;
5、然后输入 联系电话,户籍地址,选择转入地和转出地,点击 提交申请即可。
医疗保险不管是省内跨市州转入还是省外转入,均可办理。如存在跨市的医疗保险转移关系,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打印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6. 苏州市内社保需要转移吗
社保可以办理转移。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3、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扩展资料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退休时,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确认方法:
1、参保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支付养老待遇;
2、参保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的,区分三种情况确定:
(1)第一种情况是,参保人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确定由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负责支付养老待遇;
(2)第二种情况是,参保人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确定由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负责支付养老待遇;
(3)第三种情况是,参保人员在每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的,确定由其户籍所地负责支付养老待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7. 苏州 社保 转移
职工更换工作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可按规定随同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
1、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
2、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当从某单位辞职后,只需该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保关系自动转入新单位。
8. 社保转移到苏州
如果是,就算你没工作,苏州社保局也会接收你的。如果不是苏州户口,建议你按以下步骤操作:
1、离开深圳前,本人持身份证到深圳社保局打印一份《缴费凭证》。
(先打好来,到时候就不用再来深圳办理了)
2、等到在苏州那边找到工作后,再到苏州社保局申请接收,苏州社保局同意接收后,会主动跟深圳社保局联系,不用你来回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