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可以退吗,成都居民社保人死亡了可以退吗
1. 成都居民社保人死亡了可以退吗
1、正常情况下一旦缴费成功不能申请退回。但若出现这几种情况,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费用可以申请退回:当出现户籍注销、参保人死亡、参保人移民等情况时,城乡居民医保是可以退保的。但是注意这个申请退回保险费也有时间限制,在元旦之前缴纳的费用可以退还,元旦之后缴纳的费用则无法退还。
2、城乡居民参保医疗保险后。在医保享受期前因户籍注销、转出、学籍注销、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等原因,退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可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待遇前或享受待遇第一个月内办理退保,逾期将不办办理。年度中途应征入伍参保学生,尚未支付医疗费的,可办理退保。
3、城乡居民医保退保流程。参保人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申请相关材料;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保申请表》;工作人员对参保人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退保资格,符合条件给予医保退保,出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款通知单》;申请人凭《退款通知单》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财务处办理医保退费。
2. 人死后社保可以退吗
可以退。像以上这种特殊情形,就可以去退社保,把之前的钱退出来。但需要注意,社保有两个账户,一个是统筹基金账户,还有一个是个人账户。而社保退钱是只会把个人账户里的钱退给你,不会把统筹基金账户里的钱退给你的
3. 人死了社保可以退吗?
社保能退。死亡后可以领丧葬费和抚恤金。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4. 居民社保人死了能退多少钱
如果是自由职业者交满15年社保人去世的,只退还个人账户的钱,统筹账户的钱是不退还的,也就是70℅的钱是不退还的。
5. 成都居民死亡后社保办理手续
一般是死后的第1天,把人从医院拉到殡仪馆。然后就要准备葬礼了,并让亲人都过来。然后第2天安排葬礼会场,第3天举行葬礼并火化,然后过1个小时去领骨灰,(3天。不然尸体会腐坏。3天内可以请客办理后事,特殊情况,阴阳先生看没有机会下葬,就要等,夏天要租冰棺,这种情况的比较少
6. 人死亡社保能退吗
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
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可以继承的,到时候到社保中心提取就可以了。可以领取丧葬费4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年迈父母,有每月的补助。退休前死亡的继承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 亡者最后1个缴费单位携以下材料至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1)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村居委会出具的亡者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2份; 6)继承人委托缴费单位办理手续的委托书。
2、核对及领取 社保险经办机构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继承手续,出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审批表》。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后,由缴费单位携此表至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并出具《财务收据》至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办理领取手续。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1、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2、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保人员在职死亡的,应由法定继承人提供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关系证明资料(如户口簿、结婚证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即时办结。:——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7. 成都市参保人员死亡社保待遇
几百左右。在四川成都也会根据不同的地区殡葬分子钱也有不同的差别。一般熟人或者朋友就是几百左右。如果是亲戚朋友,那就有可能上千。我们这里一般是400左右。因为现在农村家庭情况不是很好,所以大家都没有互相攀比的心理。城里面经济条件好一点的,可能不一样。
8. 社保人死了可以退还吗
1、交了养老保险,未到退休年龄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申请退个人账户部分的钱,有单位的可以向单位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见社会保险法第14-17条),没有单位的,就没有这两个补偿了,可以依法继承;
2、退休后只领取一个月退休工资死亡的,可以领取四个月工资;
3、退休后死亡的,个人账户的余额(扣除已经领取的)可以退,还可以向社保申请5000元丧葬费和抚恤金,剩下的钱就相当于捐献给国家养老统筹基金了。可以退回
9. 成都个人社保可以退吗
家属可以拿他的身份证,还有死亡证明,还有他的社保卡去窗口办理这个丧葬费,然后办理个人账户的一个金额退退款,那个钱的划入工作的那个钱是不会退的,只会退你个人账户的一个金额,然后还有一笔安葬费用来处理这个理事人员的后事。
10. 成都死亡社保补偿标准
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费和一次性补助是
一、退休人员死亡享受待遇相关规定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一)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三)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二、最新补助金发放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