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社保就医怎么报销,在异地就医社保如何报销
1. 在异地就医社保如何报销
社保卡异地报销主要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按当地医保规定,到异地看病人员应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2、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实现医保联网结算,需到异地的人员按当地医保相关规定办理异就医手续后,即可到就医地刷医保卡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不需本人垫付医疗费用后报销,这种方式目前在有的省内已实现,有的地方也实现跨省之间的联网结算。
3、参保地与参保人要去的就医地建立了医保代报销协作关系,这样参保人只要按规定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在就医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只直接委托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2. 在异地就医怎么报销医保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 其医药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3、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a、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b、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
c、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
d、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
e、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
f、身份证复印件1份扩展资料: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四)转诊转院结算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
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
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3. 社保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首先,医保异地报销是对于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其次,异地报销是针对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异地办理医保报销的流程如下: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
用;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 二、重点任务(一)聚焦保障改善民生,推动个人服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出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推动社会保障卡申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结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户口迁移、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就业创业、婚姻登记、生育登记等事项加快实现“跨省通办”,便利群众异地办事,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4. 社会医保异地就医怎么报销
(一)先到社保局备案
部分城市要求必须去社保局办公地点进行备案,部分城市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官网自己进行备案操作。
备案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
1、备案的原因是,是否出去长住,是否在外面工作、还是转诊住院,要把原因告诉经办机构;
2、把就医地址说清楚。
把这些信息填好之后,如果能够在社保局官网查到个人备案信息,说明备案成功。
(二)选定点医疗机构
可以在社保局网上查到跨省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例如:我是北京的社保卡,打算去上海看病,那我就直接查上海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然后再选择我具体想去上海的哪家医院。
(三)持卡就医
选择好定点医疗机构之后,记得一定要用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
只有4种特殊情况,拿着社保卡可以在国内跨地域看病报销:
1、在旅行中,突发疾病需要去医院治疗
2、重大疾病,需要去其他省市转诊治疗
3、长期驻外地工作
4、退休后,把户籍迁入异地定居
5. 异地就医怎么报销医保
省内异地就医医保怎么报销?省内异地医保报销流程
由于医疗资源差距很大,所以难免会出现异地就医的需要,下面就来简单地说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一、省内异地就医医保怎么备案?
据最新规定,省内异地就医的话,不需要备案,直接在医院里面结算就行了。如果是跨省异地的话,可以在参保地经办机构或者网上进行备案。
二、省内异地医保报销流程?
1、选择医保定点医院就医。不然的话,到时候是不能够报销的。
2、确保自己的社保卡是正常的,看看是否已经激活,没有激活的话也是不能够使用的。
3、在入院治疗的时候,刷医保卡就医。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将社保卡提交医院住院办理窗口。
4、医院会通过网上系统对住院费用中符合报销的部分进行结算。
5、出院时会根据之前的预缴费用和报销费用,算出个人应该承担的部分,多退少补。
6、另外,住院费用详单以及医保报销金额详单,一定要保管好。如果没有社会保障卡,可以拿回参保地社保局进行报销。
总的来说,现在省内异地已经可以直接就医了,不需要备案。如果是跨省异地的话,还是要注意的,免得影响后续的报销流程。
6. 在异地就医社保如何报销流程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7. 异地就医社保报销吗
社保是可以异地就医报销的,但是需要提前办理好异地就医登记,然后在异地联网的医疗机构进行看病,最后报销就可以了。
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时候,首先我们需要将参保人员的身份、待遇类型等资料先提前完成。然后将支付纪录、社保个人账户金额以及联系方式、本人身份证等相关信息收集好,这样能更快的让我们办理社保异地就医备案。
二、社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1、异地就医报销我们首先需要准备好出院小结、发票以及用药明细表,然后还需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医保卡、单位的异地就医证明。如果投保人是个人参保不是以企业的形式参保,就不需要出具单位的异地就医证明。
2、出具本院的异地转院证明,这个需要由主治医生开,然后并进行签字,再到医院的医保办公司办理转院证明。
3、然后携带上面的资料前往当地的医保局办理报销就可以了,一般最快3-7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报销费用了。另外,一定要出具医院的转院证明,异地就医报销会比当地医保报销少报10%,没有医院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
8. 在异地就医社保如何报销的
首先,医保异地报销是对于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其次,异地报销是针对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异地办理医保报销的流程如下: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
用;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 二、重点任务(一)聚焦保障改善民生,推动个人服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出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推动社会保障卡申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结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户口迁移、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就业创业、婚姻登记、生育登记等事项加快实现“跨省通办”,便利群众异地办事,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9. 在异地就医社保如何报销比例
社保跨省就医报销如下:
一)转诊或备案的医疗机构
市外医疗机构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参保人转诊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起付线。
(1)一、二档:起付线为400元,特殊医用材料材、人工器官、千元以上材料及床位费支付标准同市内;其余同市内。
(2)三档:起付线为400元,特材、人工器官、千元以上材料及床位费支付标准同市内;其余部分70%。
(二)非转诊或备案的医疗机构
一、二、三档参保人起付线为1000元;参保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在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按本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90%、7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