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社保购买基数,重庆市社保基数
1. 重庆市2014年社保基数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在2014年6月根据该市201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上调了2014年度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同步完成了差额变更补收、退收工作。
导读:重庆市社会保险局、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在2014年6月根据该市201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上调了2014年度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同步完成了差额变更补收、退收工作。
重庆市2014年度社会保险工作中,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1015元(4252元/月)执行。城镇社会保险参保职工2014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5508元、下限为1701元,分别比去年上调2812元和188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4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4252元、下限为1701元,分别比去年上调469元和188元。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调后, 该市对各单位职工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重新核定,并于6月底完成差额补收、退收工作,期间暂停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对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期间形成的各险种应缴社会保险费差额,统一纳入对应险种2014年6月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月结算,作为2014年7月份的征收计划提交地税部门征收。此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复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工伤保险待遇补差、生育保险待遇重算及补差等专项业务由相关险种经办机构分别完成。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变更补收、退收工作将于本月底全面完成,对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期间形成的各险种应缴社会保险费差额,统一纳入对应险种2014年6月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月结算,作为2014年7月份的征收计划提交地税部门征收。
2. 重庆2014年社保缴费基数
重庆社保大致分为两类,一是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另一种是城乡居民社保类型。
你可能想了解的是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档次,在此做个简介,供参考。
如果是随同单位参保:
按照参保人实际收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部分费用,部分档次,缴费比例限制在缴费基数的40%-600%之间。2014年(目前)缴费基数是每月1513-22696元之间,参保人员个人缴费11%+2元。(其中养老8%,医保2%,失业1%,大病2元;单位缴费32%—34%)
如果以个人身份参保:
基本养老保险按照缴费基数3783的40%-100%之间分档缴纳,每月扣费。即最低按照每月1513元,最高按照3783元基数缴费。缴费比例为20%。具体的讲,如果以最低1513缴费,每月要交302元;以最高3783元缴费,每月要交756元。
基本医疗保险分一挡和二挡缴费。一挡按照每年1702元缴费,不建立个人账户,特病类别少一些;二挡每年缴费3745元,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参保人年龄划款入个人账户。享受待遇与职工医保相同。
3. 重庆市2014年社保基数是多少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
二、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上一年度月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从2015年1月起由区社保险局统一调整为60%。
三、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四、从即日起,区社会保险局开始受理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缴费基数调整业务。
以天津为例:关于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5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职工平均工资
(一)2014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232元,月平均工资为4686元;2014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53520元,月平均工资为4460元,计算计划内破产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以此为准;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564元,月平均工资为6047元。
(二)2015年度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4686元计算。具体标准见《2015年度相关待遇简表》(附件1)
二、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12元。
(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
4. 重庆市2014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单位办理的,按照本人实际收入作为基数购买五险。个人身份参保的,2014年内参保,以每月4252元为基数,每月按照20%比例,参保人可以在40%-100%分档选择缴费。
5. 重庆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3〕8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43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28号)文件精神,在江北区正常参加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暂停参保人员不认定医保工龄,待其正常参保后再认定)工龄认定原则如下:
1.2004年12月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视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这部分工龄主要通过参保人员个人档案中的招工手续和解除劳动合同书等确定。即: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单位)时间-招工手续(进单位)时间=医保工龄。
2.1993年3月1日至2004年12月之间,随用人单位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视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外省以单位身份参加社保的实际缴费年限需要结合档案记载认定医保工龄,不能单纯凭社保缴费认定)。
特别提示:以单位身份参加医保的人员,用人单位在2004年12月31日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以参保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和参保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用人单位在2004年12月31日后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参保人员在2004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从2005年1月1日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的工作年限不再视同缴费年限。
6. 重庆市历年社保基数
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
①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②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7. 2018年重庆社保基数
1、城镇职工缴费的基数: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2756元,下限为2552元(参考数据)
2、个人身份参保的月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上限为4252元、下限为2552元(参考数据)
8. 2013年重庆社保缴费基数
重庆社保缴费比例:养老缴费比例:单位19%,个人8%;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单位7.5%,个人2%;大额医疗保险:单位2%,个人4元;生育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5%;工伤保险:单位0.5%-4.8%(根据行业危险程度划分),个人不缴。重庆社保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单位按工资总额,个人按本人工资;缴费基数上限:上年度重庆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15523元;缴费基数下限:上年度重庆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3105元。
9. 重庆市2014年社保基数表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
二、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上一年度月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从2015年1月起由区社保险局统一调整为60%。
三、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四、从即日起,区社会保险局开始受理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缴费基数调整业务。
以天津为例:关于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5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10. 2016年重庆市社保缴费基数
2016年6月8日,渝人社发〔2016〕108号文件公布2015年社平工资标准(文件原文点此),根据文件,调整后2015年社平工资5175元/月,2016年社会保险根据此实行下限为3105元。 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523元、下限为3105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5175元、下限为3105元。
11. 重庆2009年社保基数
重庆市渝中区社保服务大厅位于渝中区中山一路218号。电话:023-。
渝中区社保服务大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其服务内容主要是:社保卡办理、养老保险办理、医疗保险办理、失业保险办理、工伤保险办理、生育保险办理、社保办理、失业证办理、失业险办理、生育险办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