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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社保未满,未满60周岁身故养老保险怎么办

    1. 未满60周岁身故养老保险怎么办

    应该是有一定的抚恤金的。一般是20个月到40个月的工资。

    同时还有丧葬费,有未成年子女的和抚养人的,要给抚养人一定比例的抚养费或者每月一定数额的抚养金。

    具体要到当地社保去或劳动局去问。我这里给你一份河南省的规定,其它地方大同小异。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 (豫劳社养老〔2007〕36号)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遗属津贴制度,现就调整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问题通知如下:

    一、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

    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 从2007年7月1日起,对供养直系亲属按月给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遗属是非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户籍在县(市)乡(镇)的月生活补助费为220元;遗属是农业人口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50元。

    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加20元。

    遗属生活补助费从职工死亡次月起给付。遗属待遇标准确定后,除我省统一调整标准外,不因遗属本人居住地变动而改变。

    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四、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1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个月的标准发给。

    五、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比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

    具体是:

    (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上述规定范围中的人员,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三)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四)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生活补助费条件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生活补助费。 六、支付渠道 本通知规定的各项待遇由原支付渠道支付。 七、其他 本通知规定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由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适用本通知。 退职人员只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丧葬补助费。 本通知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其中离休干部一次性抚恤金调整时间按机关离休干部调整时间执行。 本通知内容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发布部门: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2007年07月01日 (地方法规)

    2. 未满60周岁身故养老保险怎么办呢

    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3. 社保投保人未满60岁身故怎么办

    个人帐户储存额可以继承。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户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去世,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继承。个体户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按缴费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进入统筹账户,8%进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由进入个人账户的金额和利息构成。 《社会保险法》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国务院 《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2005〕38号 三、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要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4. 职工养老保险未到60岁身故

    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经办人的身份证、死者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明,经办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办理手续,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抚恤费、返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取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继承,办理死亡手续,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5. 没到60岁身故社保

    分两种情况分析:

    1、一种是参保人没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去世了,尚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只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2、另一种则是刚领几个月,或者还没领完养老金就去世的情况;还有参保人移居国外停止参保的情况。退休后身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减去过去已领部分)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可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不管是不是自己交的全部费用,(个人交的也是有单位部分的,单位部分的进社保统筹),退保只退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

    6. 未满60周岁身故养老保险怎么办手续

    分以下几种状况参考:

    1、镇社会养老保险

    按照养老保险发放的有关规定,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凭参保人的死亡证明、养老保险手册,领取4000元丧葬费和4000元抚恤金以及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的余款。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而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部分已经出台的部分省份新农保暂行管理办法来看,参保人在60周岁之前身故的,除政府补贴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即个人缴费的全部金额及历年利息扣除管理服务费,可以依法继承。而参保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故者,其保证期内剩余年限的养老金,可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一次性继承或分期继续领取至满10年保证期;无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支付其丧葬费;领取养老金超过10年仍健在者,按原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身故后养老金发放终止并清户,其法定继承人不再享有任何继承利益。

    3、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金的继承形式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根据不同合同约定,或将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还,或将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额给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另一种是被保险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合同一般会约定10年或20年的最低领取期限,领取养老金不足此期限的,其剩余的差额可一次性给付给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也可分年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续领至期限届满。

    7. 养老保险不满60岁死亡

    感谢楼主提问:不需要缴费。

    一、参保范围及缴费档次

    1、参保对象:凡具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缴费档次:个人缴费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长缴多得,多缴多补,鼓励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长期缴费。

    二、参保缴费补贴及激励机制

    1、参保缴费人员享受补贴:财政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补贴。年缴费标准100元到200元的补贴30元;年缴费300元的,补贴40元;年缴费400元,补贴45元;年缴费500元,补贴60元;年缴费600元(补贴65元)至900元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在65元基础上增加5元;缴费1000元的补贴100元;缴费1500元的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的补贴200元。城乡居民缴费补贴由省、市、县三级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承担50%,市级财政承担10%,县级财政承担40%。

    2、残疾人缴费补贴:残疾人原则上按最低缴费标准参保缴费并进行补贴,其中重度残疾人(1-2级)补贴100元,个人不用缴费,由省财政全额承担;中度残疾人(3级)补贴75元,个人交25元,个人所需资金市级财政承担20%,县财政承担80%;轻度残疾人(4级)补贴50元,个人交50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残疾人选择缴费档次高于最低标准部分,按正常缴费标准进行补贴。

    3、领取待遇人员享受补贴:参保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从次月起即可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60-69周岁每人每月103元,70-79周岁每人每月113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23元,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33元。

    4、丧葬费补贴:对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正常死亡后,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死亡注销、丧葬费申领等相关手续的,可享受丧葬补助金800元。

    5、参保缴费人员未满60岁,未领取待遇死亡后,个人账户缴纳的养老金全额退还或继承;达到60岁领取了养老保险待遇,但个人账户金额为领取完的人员,除了领取丧葬费外还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退还继承人。

    8. 未满60岁人死后养老保险补偿标准

    社保交满15年后还没到60岁就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是因病或非因公去世的,家属还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扩展资料在职参保人员因死亡、出国定居等原因,将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其中参保人员自己全部缴纳的保费(包括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需审核的资料: 1、在职死亡的医院证明和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或民政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出国定居退保的本人书面申请和国外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领取人资格证明资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存折及账号复印件。

    9. 未满60周岁身故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1、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10. 60周岁没养老保险怎么办

    可以。居民养老保险的档次调整以后,自己之前没有缴纳居民养老保险,现在还可以补缴吗?

    实际上居民养老保险是可以进行补缴的,因为居民养老保险推出的年限大概是2009年之后,所以说截止到今年为止,所有的全体参保人员都不足最低缴费年限15年的要求,那么目前为止很多地区,还是允许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可以一次性补缴完成15年的费用,直接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11. 未满60周岁身故养老保险怎么办理退休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职工没有到达退休年龄就去世了,交的养老金能够退还吗?如果说还没有到达退休年龄,那么就说明还没有正式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首先个人账户当中的养老保险是可以退还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有两个养老保险账户,其中一个是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另外一个是统筹账户养老保险,所以说能退还的部分是个人账户部分的费用。

    除此以外,还有一笔丧葬抚恤金,可以给予补贴,丧葬抚恤金大约是当地10个月的平均工资,或者是6个月左右的社会平均工资。这个具体的树木要根据你们当地的政策来决定,基本上也就是几万块钱吧。然后再加上个人账户当中的几万块钱,可能不到10万块钱,这笔钱可以有效的来继承。

    继承的方式将采用遗嘱继承或者是第一顺位继承,那么如果去世人生前有写遗嘱的话,根据遗嘱来有效的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将根据第一顺位,也就是配偶子女和父母是优先享受继承权的,那么这笔钱就是要根据这些第1顺位继承人的原则来进行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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