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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前多久保社保,怀孕期间社保

    1. 怀孕期间社保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 怀孕期间社保换公司能领生育津贴吗

    产假期间社保换公司没有影响,产假期间领取生育补贴的前提是你的生育保险要连续购买,如果你中间从原单位离职并入职了新公司,那么你要确保两个单位的生育保险的购买没有空挡,也就是说只要生育保险的购买是连续的,不管你是在哪家单位购买的,都没有关系

    3. 怀孕期间社保个人部分谁承担

    产假期间在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承担。

    如果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的,单位无权克扣个人缴费部分,此时劳动者应把个人部分交给单位。但是,单位缴费部分,劳动者无需承担。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4. 怀孕期间社保公司交还是个人交

    来得及的。

    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12个月及以上,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

    2、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6个月不足12个月,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怀孕后才开始交生育金的,交满6个月后要去社保局登记备案,才能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5. 怀孕期间社保断了还会有生育津贴吗

    不能,生育保险的领取必须是在社保正常缴纳状态才可以领取,而且每个地方的规定还不一样,有的地方要求在领取生育津贴前必须缴纳社保满六个月才能领取,有些地方可能不会有这个要求,但是统一的要求必须在缴状态才能领取,所以失业情况是不能领取。

    6. 怀孕期间社保断了三个月,生育险还能用吗

    五险中断过,续交的话生育险生效一般需要缴纳一年的时间。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申请人提供资料:

    1、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3、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4、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办理流程:

    1、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提交相关材料;

    2、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7. 怀孕期间社保可以换公司吗

    南京享受生育津贴的要求是到生产时连续缴满10个月生育保险,如果你在生产时还在单位的话,生育津贴是直接打入单位账户的,你后面辞职也是享受不到的

    8. 怀孕期间社保换城市会影响生育津贴么

    不是的。

    生育保险能跨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如果孕妇在分娩前,到医保中心申请了异地分娩的手续并填写了相关表格,可以由孕妇所在单位协助到市医保中心申请生育报销。

      孕妇必须在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携带相关资料去申请报销,不能超过规定期限。但是没有提前申请异地分娩的话,即使买了保险,也不能享受生育险报销待遇。

      由单位拿到市医保中心报销生育费用的话,具体能报销的生育费用需要医保中心先进行审核,才能确定。

    9. 怀孕期间社保断交,生孩子后可以报销么

    生育保险中断了,已连续买满一年不可以报销。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扩展资料: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九条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第十一条 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第十二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 山东社保卡去海南社保,山东医保卡在海南能用吗
  • 社保卡要换一卡通,社保卡要换一卡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