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如何办理商转公积金贷款 从什么时候开始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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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则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般情况下,只要你买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烟台如何办理商转公积金贷款从什么时候开始可以办理?
2020年10月1日起,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申请人在办理本次商业性住房贷款时,应具备“在本市连续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本市缴存职工购房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但因各种原因选择商业性住房贷款。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转入公积金贷款。同时还应符合借款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且家庭在申请再贷款时已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要求。
办理流程: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商业贷款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咨询,符合再贷款条件的当场填写《转贷咨询记录单》,然后自筹资金提前一次性结清剩余商业贷款,结清后一个月内准备好所需材料提交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