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失业保险金一个月多少钱 佛山失业保险金标准
根据《广东省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粤府函〔2021〕354号)规定,从2021年12月1日起,佛山市全日制从业人员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00元/月。 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1《广东省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任玥社规〔2018〕2号)关于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佛山市现行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90%。 因此,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符合申领定期失业救济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失业救济金:1900元x90%=1710元/月,比之前多了162元。 根据《广东省关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规定,2021年12月起同步调整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标准。 自2021年12月起,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新增人员,均按新标准计发(当月工资于次月初发放)。 温馨提示:除了“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失业人员还可以通过“粤人社”app、支付宝、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在线服务平台、中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失业救济金。 自2021年3月1日起,佛山全面取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月签到认证。社保服务机构通过数据核查、信息比对等方式对失业人员资格进行核实,核实后直接发放待遇。对于比对中发现的疑点,会联系无业人员进行准确核实。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及时告知其所属社保机构,或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失业保险金终止”业务,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 (2)应征服兵役; 移居国外;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指定部门或机构介绍的合适工作或提供培训的;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对未及时申报、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责令退回,其失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