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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组合)应具备哪些条件?

      承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组合)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公积金贷款服务对象

      具有承德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在本市内购买自住住房,并按法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借款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所购房屋的产权人;

      (2)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借款人配偶断缴、欠缴公积金的,不计算其贷款额度;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涉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部转移、异地转入、账户合并的,开户、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3)二手房贷款所购房屋须有产权证,贷款所购住房产权人可以为单位或个人;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贷款,可申请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6)停止办理“三套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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