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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企业缓缴公积金办理指南

      六、缓缴期满后的处理

      缓缴期结束,企业应恢复公积金缴存,并及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补缴确有困难的,企业应制定补缴计划分期补缴。

      七、缓缴期间个人缴存业务办理

      (一)办理方式

      缓缴期间,职工个人需缴存公积金的,由企业通过一次性或按月补缴的方式办理。补缴金额应按企业未缴、缓缴的实际月份数计算。

      (二)申请资料

      1.网厅办理:无需提供相关资料。

      2.临柜办理:

      (1)《成都住房公积金补缴登记确认表》(详见附件1-3);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网厅操作

      1.补缴原因选择“其他”;

      2.“备注”栏须填写“受疫情影响缓缴期间公积金补缴”。

      附件:点击查看

      1-1.受疫情影响企业阶段性缓缴公积金申请表

      1-2.受疫情影响企业阶段性缓缴公积金决议书(模板)

      1-3.成都住房公积金补缴登记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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