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宁德失业保险金最新标准、政策
项目名称 |
就业援助服务--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领 |
项目类别 |
公共服务事项 |
办理依据 |
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44号文
) 2、福建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291号) |
办理条件 |
1.企业类型:所有不裁员、少裁员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 2.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3.上年度未裁员或净裁员率(指企业上年初职工人数减去上年末职工人数占企业上年初职工人数的比重)低于统筹地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
申报材料 |
1.单位申请函(含企业稳定员工队伍书面材料) 2.《宁德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四份); 3.企业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证明(地税提供/银行每月电子缴费凭证加盖单位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派遣公司申请需另提供《用人单位稳岗补贴办理委托书》、《稳岗补贴代办申请书》及派遣人员名单和1-12月份转账明细表。 注:可收取经数字签字的可信电子材料、或可通过证照共享而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办结 受理:即办; 审核:即办; 办结:1个工作日。 |
办理期限 |
法定时限:无;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受理部门 |
宁德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受理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8号宁德市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 |
受理时间 |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节假日除外) |
联系方式 |
0593- |
监督起诉 |
监督投诉:0593- ;效能投诉:05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