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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社保工伤保险比例,北京社保工伤是多少

    1. 2018北京社保工伤是多少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根据2011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布了2012年北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最高为14016元,最低为1869元。

    2. 北京社保 工伤

    工伤没有营业费。

    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员工都是个人不是单位,不存在营业费,工伤也没有营养费。发生工伤,如果有住院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交通费等损失。如果构成残疾,还可以要求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 北京社保工伤赔偿标准

    北京误工费赔偿标准

    2021年北京误工费赔偿标准:

    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二、是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误工费证据搜集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4. 北京社保工伤保险基数

    22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最低为5869元,最高为31884元。之所以每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会调整,是因为要按照社平均工资的60%-300%来调整,社平均工资几乎每年都是提升的,自然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也同样会提升。

      而各个单位上报的工资基数是按照员工的业平均工资来确认的,所以每个人要承担的社保费用自然也不同。而且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也只能由单位来调整,个人不能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如果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5869元来参保,那么社保单位和个人要分别缴纳1555.29元和619.25元。社保缴费基数确认好,才能知道自己每个月要交多少钱。 

    5. 北京2018年工伤缴费基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7786元,下限为5557元。

      (二)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53.82元。

      (三)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64.84元。

    北京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180元;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80元;

      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300元。

      另外,共有13个人群可以不用缴费

    免缴费人群:

      本市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

      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

      特困供养人员

      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由民政部门管理具有本市户籍的见义勇为人员(含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见义勇为死亡人员遗属)

      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

      低收入农户

      享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区级福利机构内由政府供养的享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孤儿弃婴

      残疾人员和参照本市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

      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

      个人缴费由户籍所在区财政全额补贴。

      本市市级福利机构内由政府供养的享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孤儿弃婴

      个人缴费由市财政全额补贴。

      北京职工医保参保费用

      关于统一2019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京社保发[2019]7号)

      各区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各参保个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要求,以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2018年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4258元,用于作为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按照北京市医保局公布的2019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以及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9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一)以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855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565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713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46%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613元。

      (五)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金额: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规定,自2019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基数下限为3613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22.6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43.36元。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3565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4713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82.78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按照下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16.78元、失业保险费7.23元。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7786元,下限为5557元。

      (二)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53.82元。

      (三)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64.84元。

      特此通知。

    6. 北京市工伤保险待遇

    北京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上一年度的社平均工资来计算的,每年社平均工资都有一定的改变,所以社保缴费基数也会有一定的调整。如果我们要参保社保,那么肯定还是要特别注意好缴费基数的情况。那么21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有了哪些方面的调整呢?

    缴费基数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社保缴费基数正常是需要由用人单位来上报,然后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如果本身你的平均工资就在北京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范围内,那么则按照实际的月平均工资来作为社保缴费基数。而如果低于或者是高于缴费基数的限定,则只能按照最高或者是最低的社保缴费基数来作为缴费基数。

    其实缴费基数就是按照社平均工资的60%和300%来限定的,北京今年的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是3613元,最高缴费基数是按照29732元计算,因为缴费基数不同会影响到社保费用,所以肯定还是要注意好自己的缴费基数情况。

    7. 北京市工伤保险基数

    202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相关事项。

    今年,凡在北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致,7月1日起上限确定为3188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869元。

    自2022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其中,参保人如选择缴费基数上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376.8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18.84元;如选择缴费基数下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173.8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58.69元。参保人如果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那么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如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下限,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8. 北京社保工伤基数2020

    大家都知道每年的7月份是社保调整基数的月份,2020年因为疫情原因基数调整变化不是太大,随着疫情的缓解,2021年的社保基数又是如何调整的呢?

    今天,我就详细和大家解答一下,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人。咱们还是以五险为例,其中生育险包含在医疗险里面了,话不多说,详细的看数据吧!

    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情况

    险种 基数 比例(单位/个人)

    养老 5360—28221 16% / 8%

    失业 5360—28221 0.5% / 0.5%

    工伤 5360—28221 0.2%一1.9% 个人不缴纳

    医疗(含生育)5360—28221 9.8% /2%+3

    备注:如果单位按最低缴费基数下限缴费,则每月扣除单位+个人的金额为1986.2(工伤费率按0.2%为例计算)

    如果按最高基数上限缴费为10444.78(工伤费率按0.2%为例计算)

    以上计算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扣费为主

    小面我再附上一份表格,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9. 北京社保工伤基数

    2021年,北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统一调整为28221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月缴费基数2020年上限为29732元。2021年比2020年下降了。

    不过,2020年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6541元,还是有一定程度的上升的。

    10. 北京市工伤工资

    2021年工伤赔偿包括伤残津贴补助加一次性伤残津贴补助金,其中伤残津贴补助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伤残等级计算的,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的标准来赔付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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