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知识网
主页 | 养老金 | 医保 | 失业金领取 | 公积金 | 生育险 | 社会保障 | 五险一金 |

已办理常住内地就医备案的深圳医保参保人如何报销

      如果就医医疗机构上线了广东省或我国跨省医保直接结算平台,可以直接结算,无需到窗口申请报销。

      如何报销

      已办理常住内地就医备案的深圳医保参保人如何报销?

      如果就医医疗机构上线了广东省或我国跨省医保直接结算平台,可以直接结算,无需到窗口申请报销。如果就医医疗机构未联网异地就医平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先行支付后,参保人可提供以下资料到窗口办理:

      (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1份);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1份);

      (3)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1份);

      (4)诊断证明、化验单、病理报告单、检查单、外院购药(治疗、检查)(原件1份);

      (5)千元以上医用材料产地(国产/进口)证明(原件1份);

      (6)参保人身份证(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

      (7)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受伤经过确认书(意外伤害时提供,原件1份)。

      备注: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 刷医保卡等于报销了吗?是扣里面的钱吗?
  • 深圳参保人市外医疗费用如何去省外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