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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在外院住院如何报销 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深圳社保在外院住院怎么报销?住院费用怎么报销? 已转入深圳以外医院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如果医疗机构在广东省医保直接结算平台上线或者跨省,可以直接结算,不用去窗口申请报销。医疗机构未接入异地就医平台的,参保人自行垫付发生的医疗费用后,可提供以下资料向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1)费用收据原件(原件);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1份); (4)住院期间购药或送药检验证明(如有,提供原件); (5)1000元以上的医用材料原产地证明(国产/进口)(如有,提供原件); (6)被保险人身份证(验原件);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 (7)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确认函(如属意外伤害,提供原件)。 备注:参保人自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医疗费用,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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