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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社保基数,郑州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1. 2018年郑州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2021年7月是350多左右吧,

    2. 2017年郑州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4000属于较低档次。社保缴费基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值,有上限和下限,依据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来确定上限和下限的,通常缴费基数上限是省平均工资的300%,缴费基数下限为省平均工资的60%。根据最新公布的2021年缴费标准,缴费年度是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其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5298元/月的300%,也就是15894元/月,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5298元/月的60%,即3179元/月。所以4000的缴费基数接近缴费基数下限,档次较低。

    3. 2018年郑州社保最低缴费基数表

    2020年郑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基数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公积金:公司缴5%-12%,个人缴5%-12%。

    2020年郑州五险一金缴纳基数

    职工按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2018年度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即2745元)的,按2745元/月确认基数;高于2018年度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即13725元)的,按13725元/月确认基数。

    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963元,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意见,确定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242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858元。按照郑州市2018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90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90元。

    2020年郑州五险一金最低标准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745×16%=439.2元;个人:2745×8%=219.6元。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745×8%=219.6元;个人:2745×2%=54.9元。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745×0.7%=19.22元;个人:2745×0.3%=8.24元。

    生育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745×1%=27.45元;个人:不用交。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用交。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单位:95元;个人:95元。

    4. 郑州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2021年郑州社保缴费标准是上限为每月一万四千九百二十五元,下限的标准为每个月两千七百四十五元。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职工工资基数的百分之二十七,其中单位缴纳百分之十六,个人缴纳百分之八。

    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是职工工资基数的百分之十,其中单位缴纳百分之八,个人缴纳百分之二。

    5. 2016年郑州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2016年郑州市公务员退休抚恤金发放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 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2011年8月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烈士褒扬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的《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调整了一次抚恤金标准。为适应有关政策的调整变化,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一、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其生前较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  从2007年7月1日起,对供养直系亲属按月给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遗属是非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户籍在县(市)乡(镇)的月生活补助费为220元;遗属是农业人口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50元。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加20元。遗属生活补助费从职工死亡次月起给付。遗属待遇标准确定后,除我省统一调整标准外,不因遗属本人居住地变动而改变。  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四、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1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个月的标准发给。

      五、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比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具体是:

      (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上述规定范围中的人员,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三)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四)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生活补助费条件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生活补助费。

      六、支付渠道  本通知规定的各项待遇由原支付渠道支付。

      七、其他  本通知规定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由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适用本通知。

    6. 2018郑州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

    为做好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相关待遇核定工作,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河南省企事业单位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将按照新的标准缴纳。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河南省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以59700元/年(4975元/月)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4925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按照2019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执行(2745元/月),其中长垣市、邓州市、新蔡县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仍按当地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执行,分别为2657元/月、2693元/月和2555元/月。

      郑州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27%(其中单位16%、个人8%);

      2、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0.2%、0.4%、0.7%、0.9%、1.1%、1.3%、1.6%、1.9%,根据单位风险程度来确定缴费比例,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3、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10%(其中单位8%、个人2%);

      4、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1%,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5、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1%(其中单位0.7%、个人0.3%)。

      注意:郑州社保将从5月1日起,降低企业养老保险比例,由原来的19%降低至16%,其余比例并未受到影响。

    7. 郑州市社保缴费最低基数

    2021年郑州社保缴费标准是上限为每月一万四千九百二十五元,下限的标准为每个月两千七百四十五元。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职工工资基数的百分之二十七,其中单位缴纳百分之十六,个人缴纳百分之八。

    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是职工工资基数的百分之十,其中单位缴纳百分之八,个人缴纳百分之二

    8. 河南郑州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在2021年1月份,社保费用是1123.70元,个人需要缴纳282.74元。

    在2021年7月份,由于郑州相关险种基数调整,按照最低缴纳基数为3179元计算,社保费用是1280.80元,其中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457.44元。

    总结:7月起,如果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计算的话,郑州单位缴费部分减少17.6元元,个人缴费部分增加174.7元,总计增加157.1元!

    9. 郑州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一、郑州社保基数应该是多少?

    郑州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是劳动者在上一年度的所有工资收入所得到的月平均数来确定的。

    1、缴费基数是缴费社会保险费的一个参数,根据参保人上一年度月均收入结合当地上下限确定。

    个人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目前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失业保险1%,你的缴费基数为2156,你每月社保个人缴费金额=2156*11%=237.16

    2、自己离职后未就业的话,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届养老保险时个人缴费比例为20%,以2156作为基数的话养老保险月缴费额=431.20。

    3、养老金没法估算的。养老金计算涉及到了参保人缴费时长、历年缴费基数、当地历年社平工资等因素,今后的缴费基数、当地今后社平工资都是没法预估的。

    二、社保缴费比例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医疗保险

    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 3元;

    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2%;

    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新成立的公司要为其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应当在企业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成功后30天内就可以去当地政府的社保部门开通企业的社保缴费账户了。缴纳社保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去社保中心的办事窗口办理,也可以去开通网上办理渠道。

    10. 郑州市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

    按照社保的《征缴条例》,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的缴费基数就是以个人的工资比照社平工资来决定的,如果个人的工资低于社平的60%,则按照社平的60%缴纳,如果高于社平的300%,则按照社平的300%缴纳,如果介于之间的,那么按实际的工资缴纳,现在缴费的这个环节都转到地税了,由地税统一征缴,防止社保和工资上税基数不一致。

    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

    社会平均的算法比较复杂,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这些数据的收集来源的过程就比较复杂,最近几年一直都是向上涨的趋势,但是也不排除将来有下降的可能,随着经济压力的逐步加大,很有可能会逐渐放缓,但是从目前的趋势来看,可能还得是上涨,可能幅度不会太大,从最近几年的数据上来看已经比起2000到2010年之间的涨幅要放缓很多了。

    以上仅代表个人的见解,请了解,希望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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