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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社保住院规定,本溪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2026-01-25 15:31:38

1. 本溪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本溪公积金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一)职工退休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三)出境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

(四)职工调离本溪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五)职工死亡。

(六)职工被判处刑罚。

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私有产权)的,提取额为私产房票办理日期上月末的余额(金额到百元)。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购买住房(私产),使用住房贷款并且没有违约记录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提取额为不超过一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额(金额到百元)。

(三)职工住房动迁的,提取额为办理提取日期上月末余额(金额到百元)。

(四)租赁公租房在本年度内没有欠交租金的职工,可一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应不超过一年的房租额。

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心肌梗塞、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良性脑肿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 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 本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包括住院和门诊慢性疾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费用)。退休职工医保报销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0%;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退休职工医保报销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规定的慢性疾病、特殊疾病和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线标准为700元。门诊规定的慢性疾病、特殊疾病根据病种确定不同的门诊最高支付限额,重大疾病年度内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80%;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个人帐户划入办法—个人帐户资金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和退休费用为基数,按以下3个年龄段规定的不同比例划入: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按2.3%(含个人缴费)划入;45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2.5%(含个人缴费)划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按3.4%划入。

(2)统筹基金支付办法

住院起付线标准:三级(含)以上医院700元、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参保人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治疗的,三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500元,第三次400元,以后为300元;二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400元,第三次300元,以后为200元;一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300元,第三次200元,以后为100元。

3. 本溪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本溪居民医保在每年的12月1号缴费到12月30号结束

4. 本溪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全文

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5. 本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可以。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是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

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以互相转移。

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6. 本溪市职工医保新政

答案是肯定的,本溪作为老工业城市。每个人都有一份医疗保险。收入高的有,收入不高的也有?只是在报销的比例上有所差异。低保户的报销比例不会高过企业工人的比例。但。都能有一份报销额度。这对于收入不高的人群来说,也是有着莫大的安慰。

7. 本溪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解读

2021年本溪取暖费暗补变明补买断的退休职工没有。所谓买断就是职工与所在企业已经没有任何关联了,职工已经将自己的企业工龄进行了一次性买断,并且已经得到了一定的经济补偿,买断的职工已经没有权利享受原企业的任何福利待遇,所以买断的退休职工没有。

8. 本溪市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实际缴费或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的,应一次性补齐实际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用,仍未达到累计缴费年限要求的,再补齐累计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补缴的医疗保险费用,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缴费率计算

9. 本溪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本溪本钢取暖费报销,报销的额度为全额取暖费的90%,就是个人需要承担10%。但是按工龄、职称、职务等报销取暖面积,只限职工名下有房的职工,从60平米到180平米不等,多数情况是个人先交全款,然后上交缴费收据,按应享受的面积报销90%,超出享受面积的取暖费个人全额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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