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社保居民报销比例,武汉社区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1. 武汉社区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
1、报销比例: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
2、报销额度:年度支付限额400元。
3、起付标准: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医疗等级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诊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医疗机构的门诊起付标准年度累计200元。
注:符合生育法规的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与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执行普通门诊有关法规。
二、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证
1、报销比例: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2、报销额度:高血压月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元;糖尿病月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元;“两病”并发的月度支付限额为50元。
三、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
1、报销比例: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苯丙酮尿症支付比例为70%。
2、报销额度:基本医保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4000元~15万元不等。办理了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慢性肾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斥和肝移植术后抗排斥的门诊重症病种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最高可赔付30万元。
四、住院
医院级别 起付线标准 支付比例
第一次住院 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三级医疗机构 800元 400元 60%
二级医疗机构 400元 200元 70%
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别高于一级的,执行一级标准) 200元 200元 90%
备注 使用乙类药品、乙类诊疗项目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先支付10%;在异地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先支付10%;使用特殊药品的,按照相关法规的医保支付标准和先行自付比例自付后,再按乙类药品的支付管理相关法规执行。
注:
1、在定点医疗机构(科室)间转院,视同一次住院,执行高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并分别执行转出和转入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
2、符合生育法规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按700元/次的标准支付。
3、在门诊实施紧急抢救后住院的,其紧急抢救费用并入住院医疗费用。
4、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五、大病保险
1、报销比例:一个保险年度内,符合大病保险保证范围的个人负担金额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
累计金额 赔付比例 备注
1.2万元以上3万元及以下 6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一个保险年度内,每名参保患者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金额。
3万元以上10万元及以下 65%
10万元以上
2. 武汉社区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表
2022武汉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要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20元。进一步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衔接,充分发挥综合保障功能。
2022年度武汉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3. 武汉社区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武汉灵活就业医保2022年的报销比例如下:
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6%,个人自付比例14%;
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9%,个人自付比例11%;
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2%,个人自付比例8%;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2%,个人自付比例8%。
4. 武汉居民社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实际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的医院等级不同,报销比例在20-60%不等; 武汉医保卡报销范围:
1、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再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
(1)报销公式为:(总费用-门槛费-自费-超支费用)*(75+年龄*0.2)%,正常情况下,实际报销比例在20~60%不等;
(2)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乙类药品是报销80%的,床位费是有限额的,按规定的一些检查费和诊疗费也是不报销的。 2、医保卡的报销报销额度是当地社平工资的4倍(1年内的累计值):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2)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3)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3,在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为:
(1)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为80%
; (2)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为70%
; (3)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为60%。
5. 武汉市社区医保缴费金额
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按缴费基数月标准6795元的6%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此外按规定还应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为7元)。
参保缴费说明:
参保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武汉市职工医保,由个人按月缴纳医保费。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医保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缴纳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规定缴费后,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和武汉市在职职工同样的医保待遇,达到退休年龄且满足缴费年限可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即退休后无需缴费也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同时,参加武汉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但可以享受部分生育保险待遇。
6. 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一、城镇居民个人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门诊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比例与就医医院级别有关。一般情况下,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70%,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60%,三级医疗的报销比例为50%。
(二).住院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一般与起付线、年龄以及医院级别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1.一级医院的起付线为50元/次,就医者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报销费率为80%,超过60周岁的报销费率为90%;
2.二级医院起付线为100元/次,就医者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报销费率为75%,超过60周岁的报销费率为80%;
3.三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次,就医者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报销费率为60%,超过60周岁的报销费率为70%。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生病住院:住院三日内,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医保联网手续,出院时直接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2、发生外伤住院:住院三日内,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医保联网手续,经市(区)医疗保险处稽查科调查后,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出院时直接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未调查清楚或有异议的,出院后携带病历、发票、结算单、本人建-行存折复印件等所有证件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振兴路西首)9楼稽核科进行调查,然后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报销。
3、发生门诊意外伤害:治疗终结后携带门诊病历、发票、本人建-行存折复印件等所有证件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振兴路西首)9楼稽核科进行调查,然后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报销
7. 武汉市社区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以住院报销为例: 住院起付标准是指参保人员住院时,按规定应由个人先自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支付。住院起付标准为: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二)一级医院400元;
(三)二级医院600元;
(四)三级医院800元。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两次及以上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减半;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属于年度内二次以上(含两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200元执行,不予减半;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后,再到高级医院住院的,仍执行高级别医院的起付线标准,不予减半;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免除住院起付标准费用。
8. 武汉市社区医保报销比例
(一)武汉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0%;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4、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5、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 疾病诊断证明 ,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二)武汉普通职工住院报销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4万,按照医院等级和费用分段,医保基金按不同比例支付。
一、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在10万以内,医保基金比例分别为:
1、社区、一级医院基金对在职职工可报销92%,对退休职工可报销93。6%;
2、二级医院基金对在职职工可报销89%,对退休职工可报销91。2%;
3、三级医院基金对在职职工可报销86%,对退休职工可报销88。8%;
4、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
二、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10—20万,医保基金支付96%;
三、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在20—24万,医保基金支付98%;
四、使用属于医保范围类的乙类药品或诊疗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由医保基金按以上比例支付。
9. 武汉社区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1、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2、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4、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比例:(1)一级医院报销:一级医院基本药物报销比例为20%;未实施基本药物报销比例为40%;(2)二级医院报销:基本药物按42%报销;(3)三级医院报销:基本药物按55%报销。
5、门诊报销的比例: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6、住院报销比例: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7、非参保地就医报销的比例:二档缴费,在非参保地二级及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不需要转诊审批,直接在就医医院按规定比例结算报销。一档缴费,凭转诊证明,方可在就医医院按市外比例正常报销,未转诊审批的需要先行自付10%的医疗费用。
8、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二档缴费,凭转诊证明到省内指定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出院后直接在就医医院报销,享受省住院报销政策,个人不需要垫付住院费用。一档缴费,出院后个人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凭转诊证明回当地转出医院报销。
10. 武汉市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武汉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4万,按照医院等级和费用分段,医保基金按不同比例支付。一、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在10万以内,医保基金比例分别为:1、社区、一级医院基金对在职职工可报销92%,对退休职工可报销93.6%;2、二级医院基金对在职职工可报销89%,对退休职工可报销91.2%;3、三级医院基金对在职职工可报销86%,对退休职工可报销88.8%;4、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二、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10―20万,医保基金支付96%;三、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在20―24万,医保基金支付98%;四、使用属于医保范围类的乙类药品或诊疗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由医保基金按以上比例支付。
11. 武汉市社区医保
(1)新生儿(指一周岁及以内的婴儿)参保缴费方式
参保登记:新生儿由代办人携带新生儿有效身份证件(本地户籍还需提供户口簿)、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市任一街乡镇或社区村的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我市居民医保新生儿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未取得身份证(或户口簿)前,可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取得身份证(或户口簿)后,还需办理身份证号补录手续。新生儿按规定享受出生当年的免缴政策,出生次年参照我市普通城乡居民参保缴费。
线下缴费:已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可到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汉口银行办理居民医保缴费手续。需要缴费凭证的居民可到协作银行网点开具缴费凭证。
网上缴费:已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也可由家长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APP(“楚税通”)、“鄂汇办”APP、协作银行提供的网办平台、手机APP等多元化缴费方式代缴费。
(2)在校学生参保缴费方式
我市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在园幼儿,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并统一代收居民医保费(大学入学孩子想要在学校参保,通常也会由大学统一组织缴费)。
二、缴费时间:
1、新生儿正常参保缴费期限为出生90日及以内(含出生当日)。
2、学前儿童一般与当地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一致;
3、学生参保缴费时间已学校通知为准,大多按照学年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