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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社保基数,芜湖养老保险基数

2024-03-14 15:05:57

1. 芜湖养老保险基数

一、2021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个人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925.42元,按照国家关于缴费基数下限过渡相关要求,为减轻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负担,安徽省2021年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429.11元。

二、2021年度平均工资

自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核定芜湖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依据的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社平工资)为71701.68 元,月平均工资为5975.14元。

三、单位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计缴;低于下限的,按下限计缴。

四、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分为九个档次,其中选择缴费档次为下限的,月缴费基数为3429.11元,

2. 芜湖养老保险基数调整时间

2021芜湖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3429.11元!

  一、2021年度缴费基数

  自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核定芜湖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依据的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社平工资)为71701.68 元,月平均工资为5975.14元;个人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925.42元,按照国家关于缴费基数下限过渡相关要求,为减轻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负担,我省2021年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429.11元。

  二、单位职工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单位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计缴;低于下限的,按下限计缴。

3. 芜湖养老保险基数怎么查

第一节参保登记

1、参保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张,照片1张到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填写《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经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确认,由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每月月底前集中到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

所有的参保人员均须填写委托代扣养老保险费的协议并选择缴费银行。

2、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对《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及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等进行初审,并录入参保基本信息。20日前将《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和委托代扣养老保险费的协议交县(区)经办机构。

3、县(区)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及参保条件进行复核。如复核与初审的信息不一致,查明原因,进行修改。对不符合参保条件的,退回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区经办机构将身份证复印件根据参保人员选择的银行分类送市经办机构。

4、市、县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选择的缴费银行,办理缴费存折,同时核发《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缴费存折和登记证通过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发给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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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填表说明

(1)身份证号码:原则上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未换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为准。

(2)户籍迁入时间:应与登记参保人员提供的户口本记载相一致。对从外市迁入我市超过5年或在本市内迁移人员可不填。

(3)缴费基数选择:市区参保人员不选择,三县参保人员可选择。

(4)特殊人员登记需提供有关证明或资料。

(5)本办法实施时男45—60岁、女40—55岁的城乡居民在两年内参保,需选择是否补缴不足15年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并确定补缴年限。

第二节养老保险费缴纳

1、缴费基数和费率类型的变更

参保人员首次参保时需选定缴费基数和费率类型,如需变更,应于每年5—6月持《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将变更的内容记入信息系统并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变更登记单》,交本人签字确定,同时在《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填写变更情况。

2、参保人员在本办法实施后两年内一次性补缴15年或不足15年缴费年限养老保险费的,在办理参保手续后,由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根据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通知单》或《芜湖市城乡居民补缴不足15年缴费年限养老保险费通知单》,由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交给参保人员。

3、参保人员按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数额,每月10日前将资金存入缴费银行。

4、市(县)经办机构每月10日前将征缴计划发送银行,委托银行代扣。银行代扣后每月25日以纸质和电子文档的方式将代扣信息发送市(县)经办机构,同时将资金划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

5、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存折账户资金,足以缴纳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由银行全额扣缴。当资金不足时,按以下顺序扣缴:首先扣缴当月应缴的养老保险费;其次扣缴当年应缴的养老保险费欠费;第三扣缴上年度应缴的养老保险欠费。不足一个月应缴数额的,不再扣缴。

6、参保人员需缴费收据的,凭本人的身份证和《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到市、县(区)经办机构开具票据。经办机构在《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加盖票据打印的纪录。

第三节退保

1、出国、出境定居的参保人员向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退保申请,并提供出国定居证明;未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死亡,由指定的受益人(需提供遗嘱或相关证明)持身份证、参保人员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材料向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退保申请,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后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一次性支付申请单》,同时收回《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2、凭《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一次性支付申请单》和身份证到市(县)经办机构办理领款手续。市、县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符合领取条件的予以支付。

第四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1、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和《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养老保险关系的证明或人事部门的相关证明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

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经申请人确认签字后,报市(县)经办机构审核。由市、县经办机构统一办理。

申请人可在转移手续办结次月25日到各级经办机构查询结果,也可到转入地经办机构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2、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须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县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3、跨统筹区域转移的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原件、《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和相关资料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经申请人确认签字后,报市、县经办机构审核。市、县统一办理基金转移。对不能转移的,办理退保手续。办理统筹区域内转移的参保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和相关资料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初审合格后到市、县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节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

1、参保人员在达到享受待遇年龄前1个月内,持《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照片1张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初审。

(1)对符合享受待遇条件(含缴费满15年,参保人不愿补缴欠费)的,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并经参保人签字确认。

(2)对愿意补缴缓缴期间、上年度和当年缴费有欠费的,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通知单》,经参保人员确认签字。参保人员按规定时间到银行缴纳。

(3)对缴费不满15年,参保人员自愿延期缴费的,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延期缴费申请书》,经参保人确认签字,参保人员继续缴费,待缴满15年后再申请办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4)对达到待遇享受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不愿延期缴费的参保人员按退保手续办理。

2、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将初审通过的人员资料集中于月底前报送市(县)经办机构审定。市、县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表》和《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并在一个月内通过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发放到参保人。

第六节丧葬费领取

1、法定继承人或委托人向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同时提供领取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参保人员死亡证明、辖区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等材料。

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后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支付申请单》,同时收回《芜湖市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证》。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2、法定继承人或委托人凭《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支付申请单》和身份证到市(县)经办机构办理领款手续。市(县)经办机构进行复核,符合领取条件的,予以支付。

第七节与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

1、在参保时,选择是否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县(区)农保经办机构对愿意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打印《芜湖市转移折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结算表》,经参保人签字确认;对不愿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打印《芜湖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退款结算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办理退款手续。

第八节信息的修改

1、参保人员发现本人登记信息有误,携身份证、户口簿和《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或直接携证件和资料到市、县(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复核后确有误予以修改,其中: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发生变化的要提供公关机关变更的依据和证明,并经市、县经办机构负责人批准,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2、参保人缴费存折遗失或变更缴费银行。参保人员持《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县办机构办理更换缴费存折,经办机构将有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第九节档案资料的管理

1、档案资料的内容

参保资料;缴费资料(相关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类型变更);享受待遇资料以及其它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资料。

2、档案资料移交过程

(1)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区经办机构不保留档案资料,由市、县经办机构统一保管。

(2)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区经办机构按参保、缴费、享受待遇、其它分类,按月、按乡镇(街道)装订,按季度移交到市、县经办机构。

(3)参保人员需查阅个人参保的历史档案,持《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和身份证到市、县经办机构查询。参保人只能查阅本人档案。

4. 芜湖市基础养老金是多少

17年工龄,大概就是800元一900元,不到一仟元。

目前政策,退休以后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 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参加工作的,还有过渡性养老金)。 计算方法如下一一

一、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因为,目前不知道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和你的平均工资。

5. 芜湖市社保基数

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保费,是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的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

这项政策在2020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从2021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但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6. 芜湖养老保险基数是多少

现在还是个人承担370,然后公司承担是700多,不过今年的社保缴费已经涨了,而且社保基数也涨了,所以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也跟着涨了,目前还没通知什么时候要补交,但后面肯定会通知要补交,大概涨个几十块钱左右也不是很多。现在只能等通知了。

7. 芜湖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芜湖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每月14244元,下限为每月2849元。按照单位缴费比例19%计算的话,则单位需缴纳的最低额度为541.31元,个人按8%的缴费比例计算,则个人需要缴纳的最低额度为227.92元。

今年芜湖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每月14244元,下限为每月2849元。如果按照公式(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缴费额度)来计算的话,则今年单位的最低缴费为每月541.31元,个人的最低缴费为每月227.92元。

8. 芜湖市养老保险

  按照国家要求,我省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使用统一的养老金调整办法,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三部分。其中,定额调整,主要是退休人员统一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主要是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相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照顾,体现重点关怀。

  1.定额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35元。

  2.挂钩部分。

  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0%(见角进元)。

  3.倾斜部分。

  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标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对2020年到达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补齐。

9. 芜湖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标准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补贴55元/人·月,县级财政补贴1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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