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
2026-01-02 09:02:37
据兰州报道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近日下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各级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要围绕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目标任务,将减免政策适用对象划型、减免流程细化、退减费冲抵、困难缓交、政策宣传等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减免政策落地见效,实实在在增强企业获得感。要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确保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并按时足额支付,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
执行期限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减免政策执行起始日期为2020年2月1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自2020年2月1日起,免征全省中小微企业2020年2至6月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全省大型企业2至4月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减免政策严格界定为费款所属期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补缴减免政策实施前的欠费,预缴减免政策终止后的社会保险费,均不属于此次减免政策范围。参保单位在缓缴期补缴减免政策执行月份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仍可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