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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范围有哪些工伤保险基础知识
2026-01-25 11:38:44
工伤认定范围有哪些工伤保险基础知识。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
工伤认定的范围
根据2004年1月1日施行的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些事故伤害虽然与劳动者所从事的本职工作没有明显的直接关系,但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仍将之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劳动者原在军队服役,因战争、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书,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