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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生育保险新规定: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及规定

2026-01-14 16:47:06

    

  2021年青岛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青岛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及规定2021 青岛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与流程2021

  2021年青岛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青岛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与流程2021 报销条件

  一、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这里的一年是指生育前的一年。

  二、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 (二)其配偶分娩前,该男职工所在单位应按时足额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这里的一年是指起其配偶生育前的一年); (三)其配偶无工作单位。 在原单位停缴保险后自缴保险的参保人,不能享受生育保险补助待遇。

  报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配偶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 2、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4、社保所发的职工本人存折号复印件 一般在提交材料的次月地就能拨付。

  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报销标准

  1、妊娠早期在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的费用,最高可报销200元; 2、妊娠中晚期在定点医院检查发生发生的费用,最高可报销500元; 3、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范围内全部报销,个人负担新生儿费用和自费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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