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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育保险有什么待遇?

2026-01-13 11:45:15

    

  广东省生育保险有什么待遇?

  已婚女职工生育后一月内,由经办机构一次性划拨该产妇生育保险费,由产妇单位按标准发放。拨该产妇生育保险费标准: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顺产发给3.5个月;牵引产、吸引产、钳产发给4个月;剖腹产或多胞胎发给3.5个月。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的按上年度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1.5个月发给,妊娠3个月(包括3个月)流产的发1个月。

  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由单位包干用于:产妇分娩期间医药费;按规定的产假工资、物价补贴和奖金;产妇营养补助费。如不够开支时,不足部分由产妇单位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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