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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科,社保转移在哪个部门办理

2025-10-26 14:27:53

1. 社保转移在哪个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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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社保转移在哪个部门办理的

1、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2、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流程,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和《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人社部发〔2015〕80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业务经办。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经办机构是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本规程所称参保(合)凭证是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监制要求填写和打印的凭证(附件1)。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并出具参保(合)凭证;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保留其参保信息,以备核查。参保人遗失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补办。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六条 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转移手续:

1.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2.按规定处理个人账户,需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的,划转时需标明转移人员姓名和社会保障号。

3.生成并核对《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附件4,以下简称《信息表》),并提供给转入地经办机构。

4.转出地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有关信息转出后,仍需将该信息保留备份。

《联系函》信息不全或有误的,应及时联系转入地经办机构,转入地经办机构应予以配合更正或说明情况。不符合转移条件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应通知转入地经办机构。

第七条 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信息表》列具的信息及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

2.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3.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信息表》按照社保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备案。

参保(合)凭证、《信息表》或个人账户金额有误的,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及时联系转出地经办机构,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以配合更正或说明情况。第八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样张、标准格式和填写要求》(附件1),并将凭证样张公布在部网站上,各地经办机构按照标准打印。

第九条 各统筹地区经办人员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址(http://www.mohrss.gov.cn)查询全国县级以上经办机构的邮寄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下载各地行政区划代码。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要及时通过系统变更或直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确保部网站上公布的县级以上经办机构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条 关系转移接续函、表等材料应以纸质方式通过信函邮寄。为便于及时办理手续,经办机构间尚未实现信息系统互联的,可先通过传真方式传送相关材料;已经实现信息系统互联的,可先通过信息系统交换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进城落户农民和流动就业人员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城乡)居民等基本医疗保险的信息应连续计入新参保地业务档案,保证参保记录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十二条 本规程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原《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人社险中心函〔2010〕58号)同时废止。

3. 社保转移在哪里办

1、社保规定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换而迁移合并的。(迁移社保不需要花钱办理的)

2、先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建议复印一份)

3、将迁移的凭证带回户籍地,在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自缴费社保帐户,然后再将迁移回来的社保申请合并到现在新的帐户内即可。

4、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纳年限。

4. 社保转移在哪个部门办理手续

如下手续:

1、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2、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3、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现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

5. 社保转移是在哪里办理

因公司搬迁,员工社保转移流程:

同城转移社保流程:

社保现在不用转移,只要现在的单位,把社保做停,不用办手续,新的单位凭身份证号增员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异地转移社保的流程: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6. 社保转移在哪里办理

社保转移单在转出地社保局办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拓展资料:

社保关系转出办理流程:

1、申请

参保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局的自助终端机登录申请打印或者社保经办窗口申请(无需填表)。

2、受理

自助终端机自动读取身份证审核或经办窗口人工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1)符合条件的受理并出具转移凭证。

(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携带的材料。

3、审核

申请人携带转保凭证到转入地申请转入,转入地寄送寄送同意接收函到转出地,转出地接到联系函后审核办理。

4、审批

审批通过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

5、办结

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业务办结。

参考资料来源:

深圳市社保局-社会保险关系转出业务

7. 社保转移到哪个机构办理

掌上12333APP现已开通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申请服务,请您打开掌上12333APP,选择首页下方“服务”页面,选择“全国性服务”的“社保转移申请”,按照页面提示完成操作,在线提交社保转移申请。您还可以在“社保转移审核结果查询”中,查询社保转移申请的审核结果。

       待社保转移申请受理后,您还可以在“社保转移进度查询”中,查询转出地、转入地人社部门之间社保转移业务的实际进度。

8. 办理社保转移是去哪个部门办理

换工作后要办理社保转移,社保转移的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要在新公司的所在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然后个人或者单位向当地的社办经办机构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社保经办机构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你的转移续接申请,审核通过后会向你的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转移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现所在地经办机构会办理好有关手续并通知你或你的公司,社保转移就完成了。

9. 去社保局办理社保转移

一、省内社保转移

1、如果在一个地市不需要转移,由新的用人单位办理续保即可。

2、如果不在同一个地市,即使在一个省,目前大部分还是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

二、社保迁移方法:

1、可以在原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社保卡)

2、在新工作地办理好社保帐户后,在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医保合并即可。(带身份证、现单位社保卡、“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累计缴费年限。

三、社保转移流程

1、个人:交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参保单位。

2、现参保单位:执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社保领取社保中心银行帐号开户行等信息。

3、个人:把当地社保帐号信息交到原参保单位。

4、原参保单位:执当地社保帐号信息到当地社保办理转出手续。

5、所需材料:社保减少表、当地社保帐号信息(有的是联系函、介绍信等其他形式)、有的还需要本人写的转往外地的申请。

6、当地社保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汇寄到当地社保,并给一份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上面记录有参保年限、缴费基数、汇寄个人账户部分金额等信息)。有的还有基金转出确认函等材料。

四、省内社保转移基本原则

1、权利义务对应原则。参保人在各参保地按规定参保缴费,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本人缴费情况按规定计发。

2、责任共担原则。各参保地要负责保管好参保人的参保缴费信息,分段计算应承担的养老待遇支付责任。

10. 社保转移哪里办

一:找单位,现在有好多单位可以直接帮你转,把之前缴费的账号、离职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给予现单位就行,不需要自己亲自去之前公司缴纳社保地转入,这就是最好的单位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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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自己去办理转入,需要两步走:第一,问清楚目前所在单位,社保情况,以及当地社保局能否接受转入。如果可以,看具体需要哪些资料,一般是先单位的在职证明,社保转入许可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第二:需要问清楚,之前单位情况,单位所在地社保局情况,是否同意转出,如果同意:需要提供资料有,当地的银行卡,单位离职证明,单位转出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需要本人亲自办理!垍頭條萊

11. 转移社保办理手续在啥地方办

可以,网上可以转移异地社保,但前提是社保转入地开通了网上申请业务,具体能否转移请以实际开通情况为准。有需求的参保人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转入地是否开通了网上社保转移申请业务,转入地支持网上转移即可在线提交社保转移申请。

社保转移网上办理详细流程:

【1】注册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2】登录后点击页面上方功能栏的“关系转移”,进入社保关系转移页面;

【3】点击“社保转移申请转入地开通地区查询”,查询转入地是否开通网上申请业务;

【4】如不支持则无法在网上办理社保转移,支持则点击“社保转移申请”;

【5】按提示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以及转移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申请,等待审核结果;

【6】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按系统提示进行后续转移接续流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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