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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余额可以继承吗,社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

2025-10-26 14:27:53

1. 社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

可以由亲属继承及自行决定。

国家有规定,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不过并不是全部的养老金,而是指逝者个人养老金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余额,只需要拿着社保卡到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即可。

遗属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还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贴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根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所需资金。

2.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职业年金,是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以后,新建的补充养老金机制。这是一部分有限的养老待遇。教师病故,职业年金的剩余部分全部可以继承。

职业年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不一样。职业年金个人是按照缴费基数的4%记入个人账户,另外还有缴费基数的8%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也是进入个人账户。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如果领取完以后是不会继续发放的;如果没有领取完,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3. 社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

社保是不可以转移给家人的,除非参保人在没有领取养老金的时候就去世了,那么参保人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的部分,是可以由家人来继承的,如果他是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卡里余额是家人可以继承使用的,但是如果参保人没有去世,还活着的话,他的社保是不可以转移给家里面任何人的,只有人不在了才可以把个人账户的钱,有家人来继承。

4. 社保余额如何继承

对于社保退的钱是可以算遗产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属于遗产,可以继承。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5. 社保卡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

没有退休人已死亡,按国家社保的规定,没有退休已死亡的人,直系亲属,或子女有权继承已交的社保,这里的继承指的是所交社保的钱,如果是单位交的社保,那只能领回个人所交的一部分,即个人帐户上的钱,统筹帐户上单位交的是不可以取的,农徐也是一样的,只能取回个人所缴的部分,申请领回所需手续,先到社保中心咨询一下需要那些相关手续,免得来回奔跑,浪费时间。

6. 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

一般来讲养老保险交满15年就可以在退休时领退休金了,你如果想继续交也可以,多交多得嘛,如果没活到退休年龄就死了,只退回你自己的自付部分,单位交的部分是不退的第二十六条对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其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简称缴费年限)满10年,或者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自退休的下一个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7. 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

断交一年不会有什么影响,你可以选择补缴或者不补缴,只要累计交够十五年,到达退休年龄就可以领退休金了。养老保险的钱是不可以取出来的。只有在退休后每个月领取养老金。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

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养老保险余额继承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

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草案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草案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8. 社保个人账户余额怎么继承

养老保险当年利息怎么算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计算方法:

方法一:年度计算法。

即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在每个缴费年度结束以后按年度计算。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记帐时(即每月的缴费额相同)适用此方法。

计算公式: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帐利率)+个人帐户本年记帐金额×(1+本年记帐利率×1/2)×1.083。

方法二:月积数法。

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在本缴费年度内按月计算。以上月职工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基数记帐时(即每月缴费额不相同)适用此方法。

计算公式: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帐利率)+本年记帐额本金+本年记帐额利息

其中:本年记帐额利息=本年记帐月积数×本年记帐利率×1/12

(1)本年记帐月积数=∑[n月份记帐额×(12—n+1)]

(2)n为本年各记帐月份,且1≤n≤12。

扩展资料:

养老保险金注意事项:

1、养老保险金不能一次性领取。

2、2010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四次审议的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3、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提出,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累积结存数额较大,又比较分散,为了保障基金安全,应当严格规范,加强监管。

全国人大代表刘晓武建议,要理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体制,建立相对独立的代表三方利益的监管机构,增加在有关运行中由于不当行为给基金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则提出,对社会保险基金不仅要加强内部监督,还要加强外部监督。

4、为此,这次审议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增加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参考资料来源:

邱博明

2021-03-31 23:48:12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而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则参照银行规定的同期居民一年期存款利率计算,年度内银行利率变更时则以当年最高利率计算。

杨国锋

2021-04-02 21:09:01

这个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文公布的统一利率计算个人账户余额利息并予以记账,一般都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同期利率记账

9. 社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怎么操作

社保个人账户的钱可以继承

1、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10. 社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怎么办

不能。

养老保险交了10年人死了钱不能退,但是死者养老金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该职工是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死者的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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