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停保可以工伤复查签定,工伤认定前停保能否享受待遇
1. 工伤认定前停保能否享受待遇
通常而言,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后,将在次月生效,因此停缴工伤保险也还是在次月失效。因此,工伤保险停缴后,次月自动报停。
工伤保险属于一种只有用人单位承担费用的社会保险制度,因此单位就不能要求职工也承担部分工伤保险费用。而要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人身损害的话,此时需要先申请进行工伤认定,那么之后才有可能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而其中,往往会结合工伤鉴定的结果来确定应该享受怎样的工伤保险待遇。
2. 工伤认定期间社保停了
到人社局的劳动关系科领取《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填写完毕到原单位加盖公章,然后报工伤保险科,办理停保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 企业职工在工伤期间企业应该停保吗
上月工伤,次月停保,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的话,给你向上级部门报工伤的话,就有工伤待遇,在家可以休息,不用上班,歇好的话,工伤时间才会结束呀,在家这段时间,必须有工伤待遇,肯定会停保的,不给发劳保呀,你放心,这符合企业的常规,再说也没有两全其美的事
4. 停保了还能工伤申报吗
伤情不明确所以不好多说,但是上面有几个回答对人社部门的想法真是不能理解,也许人家是好意,好意。为什么就我说是好意。
1.要明确小明的伤情,如果只是构不成伤残等级的伤情,基本六个月也就治疗的差不多了,单位完全可以将所有医疗费用进行报销,然后和小明就不存在任何关系。
2.但是人社局为什么建议继续缴纳,据我猜测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小明的伤情构成工伤等级,如果小明在劳动能力鉴定出结果时候单位已经给小明停保,则所有的工伤待遇都要单位支付,包括本来可以报销的部分,单位的损失会更多,简单来说,工伤十级原本单位交保险只要支付一万,不交保险可能就要支付五万多。
3.还有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虽然12月份已经合同到期,但是如果小明伤情严重,在其停工留薪期内,合同不能解除。
5. 什么情况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拒绝治疗,停止享受工伤待遇,没有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6. 工伤认定期间社保可以停交吗
不能申领,但是停交社保工伤是能得到赔偿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以后,如果用人单位停缴了社保,所发生的一切赔偿费用都应当由公司全额承担。
二、一般工伤认定应该是30个工作日内做出,超过60日申报是不享受工伤待遇的。
7. 工伤认定前停保能否享受待遇补贴
如果你是工伤,伤残鉴定也做了,如果你没有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就要一直给你交着五险一金,这五险一金里面就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生育险,失业险工伤保险,如果因你受伤在家没有上班单位停满了你的养老保险,先和单位商量,如果商量无果的情况下,你就可以到劳动仲裁去起诉你的单位,这样你的单位不但要受到相应的惩罚,而且还要欠你的社保一次性补交完成,因为我们国家现在有法律规定,单位必须要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希望以上的信息可以帮到你
8. 工伤认定前停保能否享受待遇政策
停交社保工伤是能得到赔偿的,按照伤残级别,所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以后,如果用人单位停缴了社保,所发生的一切赔偿费用都应当由公司全额承担。
二、一般工伤认定应该是30个工作日内做出,超过60日申报是不享受工伤待遇的。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根据我国的社保要求是不能享受的。劳动者应积极的与劳动单位进行沟通,劳动者在受到工伤的一段时间内是不可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应的保险也要积极缴纳。劳动者也要在有效的时间内进行工伤鉴定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