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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社保交什么时候开始,苏州交社保时间规定

2026-01-27 10:57:37

1. 苏州交社保时间规定

一般来说,每月1-10号是社保经办机构的审核期,将对当月的社保费用征收数据进行核定。每月11号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是对单位受理申报和缴费的时间。

大多数城市,企业职工社保都是当月缴纳当月的,比如苏州地区,企业用工参保&退工停保申报期:每月11日至次月7日(截止至17:00)。

上海地区,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第八条(单位缴费时间):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但也有城市企业职工社保是当月缴纳次月的,比如西安地区,企业社保都是当月申报次月的,一般在每月15号前申报,系统会在16-25日内自动申报并且扣费,不能跨月,不然跨月得交滞纳金。

每个城市具体规定不一样,一定要了解清楚当地社保缴纳政策。

除了缴费时间,企业职工社保在缴纳的时候这些问题也要注意:

2. 苏州社保办理时间规定

苏州社保停交后续交医保卡,停交三个月以内正常缴费后的第二个月即可使用,停交三个月(含)需要连续缴满六个月才能正常使用。社保停交再续交再到恢复正常是需要一定时间的,按照停交时间分为两种情况:

1.正常情况下,苏州社保停交三个月以内,在办理正常缴费手续后,第二个月起才可以享受正常的医保待遇。

2.苏州社保连续停交缴费3个月(含)的,则会被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的情况想要享受医保待遇,则需要在办理续保手续后附加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条件。医保停交3个月以上,视为自动退保。退休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可以补缴。

3. 苏州社保什么时候交

15年

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在苏州缴纳社会保险必须累计达到年满15年,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才可以按月领取退休金,缴费年限越长可以领取的退休金相对越高,如果劳动者缴费满15年仍旧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会持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直至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

4. 苏州每月交社保时间

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业务期调整为每月1日至25日(工作日),每月26日至月底为参保缴费等业务停办期。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于每月25日前在指定委托扣缴账户中存入足够扣缴的金额,由委托扣缴银行在每月26日代为扣缴当月的社保费。

5. 苏州每月几号交社保

10月份的社保不是11月份交,10月的社保一般是在15号左右扣,社保的扣费日期一般是15号到25号之间。每月1到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

6. 苏州交社保时间规定多久

社保扣款一般都有固定时间,以园区为例,年申报单位扣款是当月15号、20号、25号以及当月倒数第二个工作日

7. 苏州社保几号交

进入应用,打开手机进入江苏智慧人社,点击服务菜单。

点击社会保险,在服务页面点击社会保险,再点击灵活人员社会保险登记。

缴纳社保,在登记页面输入缴费人员信息,上传身份证照片,回到社会保险页面进行缴费。

8. 苏州社保缴费时间规定

江苏省社保最新规定: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9. 苏州市区社保每月几号交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总体工作部署,2021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将在苏州切换上线。

为平稳有序推进上线工作,现就苏州市区(含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切换上线期间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相关业务期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职工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期

1.调整2021年9月职工征缴业务申报截止期,由9月7日17时提前至9月3日17时。9月4日至5日关闭业务申报期,开展月度结算。请各用人单位在9月3日前办结9月份职工用工参保及退工停保手续。

2.调整2021年9月职工社会保险费扣缴期。税务部门将于9月6日至9月18日18时扣缴9月份职工社会保险费。请各用人单位确保扣缴账户留存足够资金。

3.2021年9月企业职工月度退休待遇审批工作同步提前至9月6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用人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提前进行预约登记。

4.调整2021年10月职工征缴业务申报期。9月6日开始,用人单位可申请办理10月份职工用工参保及退工停保等业务,9月20日17时关闭10月业务申报期,网上申报系统同时关闭。

5. 2021年9月20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关机停运。10月11日,“省人社一体化平台”正式对外运行,届时开启11月业务申报期。

二、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期

1. 调整2021年9月灵活就业人员征缴业务申报截止日期,由9月25日17时提前至9月15日17时。9月16日至17日关闭业务申报。同时,灵活就业实时缴费(补缴)业务停止办理。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9月15日17时前确保银行账户留有足够资金。

2. 2021年9月18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机构可正常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停保业务。2021年9月21日至10月10日期间,停止办理灵活就业各项业务。

3.2021年10月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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