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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社保怎么转到海宁,杭州社保怎么转到海宁社保

2026-01-25 09:01:46

1. 杭州社保怎么转到海宁社保

1、由于你已经是杭州户口,可以把养老保险转移到杭州。先去杭州社保中心开具接受函及获取相关社保转移资料(当地社保机构名称、开户行名称以及账号等),再到海宁社保中心办理转出手续,然后回杭州办理转入。

2、以前的单位和你的社保已经没有关系了,不可能要求单位返现给你。单位缴纳社保,社保的钱就到了社保中心的你的社保帐户上,你已交的社保就只和社保中心发生关系,和单位无关。毕竟缴纳社保的钱不是存在公司,而是交到了社保中心。

3、大学期间的就不用管了。

4、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是不能转的。

5、至于住房公积金,你可以去海宁的公积金中心申请领出来。你现在符合领取公积金的条件。

6、如果你以前的医保卡里有钱,可以去海宁的医保部门申请领出来。

2. 杭州社保怎么转到海宁社保中心

当然可以了,自己持身份证到杭州社保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阜阳社保就可以了。其它的险种也差不多。

3. 杭州社保怎么转到海宁社保卡上

第一步,查定点。关注国家医保局公众号,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或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试点地区情况,以及可提供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机构。

第二步,再备案。在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交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和相关材料,部分省区市已开通电话备案、网上备案和手机APP等渠道。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行线上备案。

第三步,持卡就医。目前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凭证,是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部分城市已开通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可实现无卡就医结算。

4. 宁波社保转杭州社保怎么转

将杭州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停保后,按以下流程办理:

  1、养老保险转移: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杭州市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将此凭证交与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即可。

  2、医疗保险转移

  在新就业地参保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即可。

  若无接收单位的,由本人或原单位持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杭州市医保局(中河中路248号)填写《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办理转移手续。

5. 杭州社保怎么转到海宁社保局

可以的,只要杭州社保办理停保,海宁的办理参保,就可以从杭州社保中心申请社保转出手续,再到海宁社保中心申请转入手续。

按照《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国办发[2009]66号),养老保险可以异地转移接续。

请将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带到转入地社保局即可。之后手续由社保部门之间协调办理:转入地社保局审核符合转入条件后,转入地社保局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联系函,转出地社保局收到联系函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手续。

6. 怎么把宁波的社保转到杭州

1、先在杭州重新开始缴社保(企业交,自由职业交都可以),然后在杭州社险办要了帐户及其它转移材料到宁波办转移。等宁波的钱到杭州帐户了,再办转移的收尾手续,就转好了。杭州这边养老和医疗都接收的,不清楚宁波的政策是否允许医疗转出。

2、公司这边如果同意再补你2个月,可以再交进去,这个你们人事会去办。如果人事怕麻烦,直接补你钱就完了,按多少钱补你,得你和公司谈。

7. 杭州社保转到海宁流程

首先,你需要确定你要在哪里退休,如果在海盐退休,那么就将嘉兴交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转回海盐,如果在嘉兴退休,则不用;其次,如果你需要转移嘉兴缴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则按一下步骤办理:

1、你需要去位于禾兴南路的嘉兴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停保;

2、去嘉兴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转移窗口开具养老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凭证;

3、带着嘉兴社保开具的缴费凭证交到海盐社会保障管理中心的转入窗口办理转入即可。

8. 海宁社保转到杭州怎么转

可以的,只要杭州社保办理停保,海宁的办理参保,就可以从杭州社保中心申请社保转出手续,再到海宁社保中心申请转入手续。

按照《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国办发[2009]66号),养老保险可以异地转移接续。请将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带到转入地社保局即可。之后手续由社保部门之间协调办理:转入地社保局审核符合转入条件后,转入地社保局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联系函,转出地社保局收到联系函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手续。

9. 杭州到宁波工作 社保怎么转移

可以。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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