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建造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是什么
一、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
二、个人资料:
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应提供本人及配偶个人资料,共同购房的父子一并提供。
1.借款人及配偶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配偶为军官或士兵的,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及复印件;配偶为非中国籍公民或港澳台侨胞的,提供护照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银行打印住房公积金审核回执。;
信用查询承诺授权,银行查询并打印信用报告;
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及复印件。
2.子女
子女与父母共同购房的,提供同户籍户口簿及复印件;
不在同一户籍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三、购房资料:
提供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及复印件;
《土地使用权证》及复印件;
支付费用发票及复印件。
四、担保资料:
1.抵押担保
用所购建住房抵押担保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用非所购建房产作抵押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单身的应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有未成年人持有房屋产权的,应提供经公证的《同意以共有财产抵押保证书》。
2.质押担保
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应提供:
中心和贷款承办银行认可的银行存单或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及复印件;
用他人有价证券而由借款人签订质押合同,须有价证券所有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
冻结止付证明。
五、中心和贷款承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