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新疆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新疆住公积金提取材料、额度
2021-2022年新疆公积金提取条件,2021新疆公积金提取流程,2021年新疆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2021新疆公积金提取额度,2021年新疆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非房屋类:
乌鲁木齐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配偶方公积金的,应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
3、《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4、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乌鲁木齐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乌鲁木齐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到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管理部门领取《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后,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按要求填写并签章
2、职工持《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审核
3、经分中心、各区管理部审核通过后,职工持审核合格资料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提取或转帐手续。
提取额度
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或建造、翻建、大修工程批准立项1年以内的:其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金额或建修房费用;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需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无房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需支付房租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支付的房租额;
4、职工购买同一产权住房或租住同一住房的:可同时提取产权共有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5、经相关部门批准且符合实施节能减排住宅墙体保温项目标准,允许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其承担部分的费用: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应支付的费用。
6、职工发生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后个人账户应保留至少十元余额。
提取公积金账户本息余额:
乌鲁木齐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本息余额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内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新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申请表》上签注单位意见,加盖公章。
2、单位审核同意后,由职工本人(或授权单位经办人)持《新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管理部(以下统称“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管理部审批权限内的限额提取,管理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或申请人。
4、符合提取使用条件,准予提取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按实际可提取金额出具《新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通知书》和提取有效凭证,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受委托银行只能将提取金额以转账方式存入本人的储蓄卡(折)账户。